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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还想双十一?执行法官这波操作稳了
  发布时间:2019-11-14 10:03:43 打印 字号: | |

双十一购物盛宴于2019年11月11日凌晨1点达到高潮,交易额再创新高,可王某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购物车里的东西怎么也支付不了订单。彻夜难眠,在11月11日早上8点半咨询银行客服时发现银行卡被冻结。



王某立马意识到自己一直拖延未支付给王某某的抚养费,影响了自己“剁手”。王某立即打电话联系到红桥法院执行法官卢晓波,要求一次性支付2019年1月-9月抚养费18000元。


案件详情


据悉,王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红桥法院于2019年6月6日依法判决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给付某某自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欠付的子女抚养费10000元。自2019年6月起,每月给付原告王某某子女抚养费3500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没有如期履行,王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张某于2019年10月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卢晓波法官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王某一直找借口拖延,对于王某的拖延履行,卢晓波法官立即对王某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直到王某在双十一无法买东西后,王某无奈主动履行义务,卢晓波法官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释法明理,释明拖延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

王某愿意接受教训,表示今后会按照判决的内容主动履行义务。

涉民生案件一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来,红桥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高度重视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重点对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案件采取重拳出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