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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榜(2019.02.27—2020.04.30)
  发布时间:2020-05-14 09:57:38 打印 字号: | |

 荣誉榜


(2019.02.27—2020.04.30)


一、受到各级机关表彰的集体有:


(一)受到国家级单位表彰的有:

我院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我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二)受到市级单位表彰的有:

我院被市高院授予“天津市优秀法院”称号。

我院荣获2018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我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被市高院授予“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我院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

我院执行局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

我院刑事审判庭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

我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被评为“天津法院家事审判先进审判团队”。

我院办公室被市人社局和市档案局授予“天津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受到区级单位表彰的有:

我院行政审判庭被区妇联授予“红桥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我院团总支荣获“2018-2019年度区级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


(四)受到本院表彰的有:

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政治处被评为院级先进集体。


二、受到各级机关表彰的个人有:


(一)受到国家级单位表彰的有:

蔡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王飞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


(二)受到市级单位表彰的有:

蔡江被市高院授予“天津市优秀法官”称号。

付珺被市高院授予“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王飞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

赵坤、杨明、王正刚、孙嘉晖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成永哲、刘晶被市高院评为天津法院家事审判先进个人。

丁渤海被市高院评为2018年度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王飞被市依法治区办评为天津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三)受到区级单位表彰的有:

付珺被区妇联授予“红桥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蔡江荣获第二届“红桥区向上向善好青年”提名奖。

王飞、杨明、赵坤、王正刚、穆嵩、庞婕、李学存、周姗姗、武丽娜、商轶、张锐、赵璐、尹捷、张松、李海、方仁杰、孙嘉晖、吴恩凤、王婧、史旭、郭鹏、董倩、卞铭扬、李建、李鹏磊等25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记个人嘉奖一次。其中李海、王婧、庞婕、商轶、周姗姗、武丽娜、尹捷等7名同志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记三等功一次。

史旭荣获2018-2019年度“红桥区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张书鸿、焦方艺荣获2018-2019年度“红桥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温金凤被区依法治区办评为红桥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四)受到本院表彰的有:

罗智、高奉山、谢京、于洪涛、牛璞如、顾思彤、张颖等7人被评为院级聘用制先进个人。

三、各类作品和调研文章获奖情况

我院出品的微电影《矛盾漩涡》在全国法院第六届微电影微视频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奖;在“全国第四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中荣获“最佳微电影”奖;在第七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荣获平安中国单元优秀作品奖。

我院创作的《这支队伍就是飒!》短视频作品,在市委政法委和快手科技联合举办的天津市政法系统“守初心担使命我们政法人”短视频大赛中,荣获优秀奖。

我院报送的摄影作品《参观》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庆祝建国70周年“我与祖国共成长”摄影作品大赛中,荣获三等奖。

刘畅撰写的《在京津冀地区统筹推进适用区块链电子存证的路径探索——以三家互联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139份判决书为引》荣获第五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一等奖。

刘畅撰写的《互联网时代京津冀地区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流程再造》荣获第三届京津冀司法论坛征文二等奖。

刘畅撰写的《互联网法院建设背景下京津冀地区纠纷解决机制司法流程再造之路径探究》荣获第十四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论文三等奖。

王婧撰写的《食品安全案件适用惩罚性条款问题研究——以京津冀三地民事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荣获第五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优秀奖。

马轶婷撰写的《新媒体时代人民法院涉法网络舆情应对模式构建--以信息生命周期理论为视角》荣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和天津法院2019年度学术讨论会二等奖。

刘畅撰写的《智慧法院建设背景下区块链电子存证的适用风险及司法审查应对--以三家互联网法院审理的139件案件为引》荣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和天津2019年度学术讨论会二等奖。

 

 

 
责任编辑: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