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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政法机关开展“红桥政法护‘企’手”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2-08-19 19:46:3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对《红桥区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十条举措》的常态化宣传和贯彻落实,更加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高政法机关服务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精准度,近日,区委政法委联合区政法各单位深入辖区重点商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政法干警向商户宣讲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举措,向商户发放宣传资料。

本次活动共走访商户26家,活动中,政法干警向商户了解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及法治诉求共11项,当场解答相关政策及法律问题7个。活动后,区委政法委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反馈工作。

《红桥区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十条举措》施行以来,全区政法机关坚持服务至上,优化服务方式,紧紧围绕“一二三四”工作举措,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确保《十条举措》落地见效。全区政法机关将继续通过“红桥政法护‘企’手”志愿服务等平台,主动靠前服务、坚持快捷服务、做到优质服务,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服务企业发展十条举措

 

《红桥区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十条举措》

一、端正1个理念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发挥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职能作用,为红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企业及员工遇有法律问题,可向红桥区内各级政法机关寻求帮助,任何政法干警不得对企业及员工的合理合法需求说“不”。

二、畅通2个渠道

2.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开通“022-87789168”政法机关服务热线,企业可在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期间拨打热线反映具体问题与法律需求。对于企业及员工咨询法律类问题,能够当场解答的直接予以回复;不能当场解答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结;重大复杂问题,由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包保,每10个工作日回复一次进展情况,直至问题办结。交通类法律咨询可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022-27716996”。

3.建立政法机关服务企业联系点。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依托区工商联与街道商会进行对接,建立联系点,明确责任人,公布联系方式,让企业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服务。

三、提供3个服务

4.“法治宣传”个性订制服务。企业如有个性化法律宣传、教育、培训等需求,可结合实际向政法机关提出,相关政法机关于3个工作日内为企业量身订制“法治宣传”活动方案,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

5.“法治体检”上门服务。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向政法机关申请“法治体检”服务。政法机关上门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现场告知企业,提出针对性建议,真正做到问需于企业、服务于企业,了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及时纾困助企。

6.“3+N”巡回下沉服务。依托区法院“3+N”巡回司法服务机制建设,结合企业需求,选取劳动争议、合同、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典型案例,到企业园区或所在街道、社区开展巡回审判,为企业提供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企业也可提出申请,组织员工到区法院参加现场旁听庭审活动。

四、开通4个“绿灯”

7.开通法律服务“绿灯”。红桥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红桥区光荣道139号,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设服务企业窗口,企业及员工可到现场窗口,进行免费律师咨询;开设企业办理公证业务绿色通道,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在办理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公证事项上的成本。

8.开通行政执法“绿灯”。执法单位对企业落实“无事不扰”机制,将日常指导、监督、检查与上门服务走访相结合,避免因执法工作对企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推行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区司法局监督相关执法单位依法落实市场轻微违规违法行为免罚。企业对执法单位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有异议,可向区司法局(红桥区光荣道145号,联系电话:022-86515436)提出意见、建议,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及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道路运输企业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tj.122.gov.cn/)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平台主动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

9.开通刑事司法“绿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对企业负责人慎重适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程序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避免“办了一个案件,倒了一家企业”。企业及员工认为公安机关涉企刑事侦查活动超出必要限度、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可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申诉;具有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自首且认罪认罚等情节的,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对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申请。

10.开通立、审、执“绿灯”。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志愿律师岗、诉前调解办公室,涉企纠纷可就地咨询、申请诉前调解,对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防止出现“赢了官司,输了生意”问题。经济暂时困难,一时无法全面履行执行义务的企业,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法院在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慎用保全、执行强制措施,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企业恢复经营能力、偿债能力。


 
责任编辑: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