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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召开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暨履职廉政谈话会议
  发布时间:2023-02-27 16:15:57 打印 字号: | |

为教育和激励新任职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在新的起点上开好头、起好步,增强干警廉洁从政意识,2月24日,红桥法院召开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暨履职廉政谈话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周宏出席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付主持会议。

 

下午2时,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全体宣誓人面向国旗肃立,气氛庄重热烈。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后,李宝新副院长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齐声跟诵誓词。铿锵有力的誓词响彻会场,彰显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

宣誓仪式后,党组书记、院长周宏同志代表院党组向新任职人员表示祝贺,并代表院党组对新任职干警今后履职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讲政治,作绝对忠诚的表率。要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 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自觉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起来,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到法院各项工作中。二要担使命,作真抓实干的表率。要带头担当作为,在红桥区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打基础与高质量发展同步推进的重要时期,做到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强化迎难而上的冲劲,保持坚如磐石的定力,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行动、效果体现担当、彰显作为。三要守纪律,作清正廉洁的表率。要切实严以用权、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以实际行动维护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要筑牢思想防线,常怀敬畏之心,严格自我约束,老实做人,干净做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真正让廉洁成为一种习惯。

宣誓就是承诺,承诺务必践行。会后,新任职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精深的业务能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