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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功“十项行动”|社区开庭暖人心 司法为民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3-03-15 17:59:51 打印 字号: | |

3月10日下午,红桥法院民一庭法官庞婕在邵公庄街道千禧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审理了一起宣告自然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当庭宣告被申请人黄某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了监护人,快速便民的司法服务收获了当事人的感谢。



庭审后,民一庭法官成永哲、庞婕、齐晨灿、杨德三在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就认定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对象、立案材料、审理流程等向旁听案件的社区居民进行细致讲解,制作《申请宣告公民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明白纸》向有需要的居民发放,解答了居民提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继承纠纷等法律问题。此次社区开庭让审判工作更接地气、更加便民,真正实现了司法服务零距离,切实提升民众司法获得感。

今后,红桥法院将进一步推进“十项行动”落地落实,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继续发挥“3+N”巡回司法服务体系作用,将司法力量下沉,把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搬到社区公开审理,让群众更加直观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司法温度。


作者:郭鹏飞 

编辑:一一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