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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功“十项”行动丨春日“亮剑” 勇往“执”前
  发布时间:2024-04-26 09:55:5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2024年以来,红桥法院依法惩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亮剑”,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欠钱不还存侥幸

强制拘留没商量

“吴法官,被执行人现在就在静海的那个公司……”电话里面传来申请执行人急迫的声音。


2021年,王某因拖欠货款被某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王某应给付该公司货款七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该公司向红桥法院申请执行。经查询,王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近日,申请执行人提供了财产线索后,承办法官吴启敏立即驱车赶至王某所在的静海某公司处,经过法官几轮劝说,王某仍拒绝履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的执行强制措施。一周后,王某的亲属联系法官,愿意替王某还款,了结此案,经法院调解,案件彻底执行完毕,法院也依法提前解除了对王某的司法拘留。

抗拒执行遭罚款

如此行为不可取

被执行人赵大爷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本应是和谐共处的近邻,却因赵大爷的执拗搞僵了关系。赵大爷将自家的空调外机放置在李某餐厅飘窗的顶部,年久失修导致漏水,使得李某新装修的婚房迟迟无法入住,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法院作出移除空调判决,赵大爷仍然拒绝履行,后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刘浩与吴启敏多次上门对赵大爷进行劝导,晓之以理,讲明利害,期间还寻求其家人和社区工作人员一并帮助劝说,无论何种方式,赵大爷依旧不为所动。考虑到赵大爷的实际情况,经合议庭评议及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决定,对赵大爷处以五万元罚款。见此情形,赵大爷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并承诺尽快移除,希望法院可以免除处罚。在赵大爷履行完毕后,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原则,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法官研究决定,免除对赵大爷的罚款,案件也顺利执行完毕。

通过司法拘留和罚款的方式对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实行严厉打击,不仅保障了生效法律文书得以顺利执行,而且也确保执行效果“不打折”,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红桥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以高压态势打击拒执行为,紧盯群众疑难愁盼问题,推动案件执行到位,在办实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