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到各级机关表彰的单位有:
(一)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有:
红桥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二)受到市级机关表彰的有:
红桥区人民法院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院并记二等功;
红桥区人民法院被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天津市文明单位;
红桥区人民法院被天津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红桥区人民法院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优秀组织奖;
红桥区人民法院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红桥区人民法院被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2012年度市级卫生先进单位;
红桥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并记二等功。
(三)受到区级机关表彰的有:
红桥法院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服务中心工作先进集体;
红桥区人民法院被荣获“冠锜杯”2012年红桥区职工乒乓球比赛男子团体第三名;
红桥人民法院民二庭被评为区级先进党支部。
二、受到各级机关表彰的个人有:
(一)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有:
周萍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张淑玲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财务工作先进个人。
(二)受到市级机关表彰的有:
张淑玲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
白榕、管纪尧、张彦海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
蔡江、徐婷、耿宝东、周晓航、冯晓飞、郑昊、齐欣、伊德普、刘维、杨明、南宝龙、张磊、于利、安伟民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
成永哲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刘栋、权乐赴最高院执行特殊任务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嘉奖。
(三)受到区级机关表彰的有:
朱宝君荣获2011年度红桥区“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
郑昊被红桥区委评为区级优秀共产党员;
马嘉荣获“冠锜杯””2012年红桥区职工乒乓球比赛男子单打第一名;
安伟民荣获“冠锜杯””2012年红桥区职工乒乓球比赛男子单打第五名;
郑永梅获区纪检监督系统“三比三争三创建”活动先进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
三、在各级机关评比中获奖的个人有:
张继萍撰写的《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的另类思考》获得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二等奖;
张继萍、管纪尧撰写的《听得到的正义:法官庭审语言的微观观察与实证分析》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二等奖;
韩玉林、蔡江撰写的《对“赔钱减刑”的再认识——刑事和解视野下附带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探究》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三等奖;
李宝新撰写的《嵌入服务的管理——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模式之反思与重构》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三等奖;
蔡江撰写的《应收账款质押公示模式之选择及其效力之考察——以中小企业融资为视角》获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2012年年会三等奖;
孙子良撰写的《网络侮辱、诽谤案件中电子证据的认定与运用——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背景》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三等奖;
温金凤撰写的《议程设置视域中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及应对》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三等奖;
周妍撰写的《困境与挑战: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认证》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优秀奖;
刘栋撰写的《利用网络犯罪案件电子证据审查实务探析》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优秀奖;
李学存撰写的《困境与展望:浅析鉴定结论的审查与认定》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优秀奖;
孙子良撰写的《略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背景下的电子数据与视听材料二分法》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优秀奖;
周开方撰写的《试论遗产处理中破产法规则的引入》获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2012年年会一等奖。
四、本院获奖的集体和个人有:
民二庭、速裁庭、行政庭为院级先进集体;
刑庭党支部、立案庭党支部为院级先进党支部;
阎晋宇、马秀茹、邵玉海、崔淑萍、尹捷、李建军、郑永梅、卞铭扬为院级先进个人;
宋坚宏、管纪尧、王霞、冯晓飞、王芳、齐欣、王刚、崔淑萍、张宝龙、赵立红、吴倩、付兰栓、董倩、杨洁、郑永梅、张淑玲、安伟民为院级优秀共产党员;
李知止、孟祥明、高奉山、张颖、王辰、谢京、王铮为派遣人员先进个人。
同时,2012年我院在各项业务评比中的先进个人是:
贺长滨获院级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
李草原、冯晓飞获院级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二等奖;
李颖、狄东起、周萍获院级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三等奖;
蔡江、冯晓飞、贺长滨获院级优秀观摩庭一等奖;
李草原、徐婷、王芳获院级优秀观摩庭二等奖;
齐欣、张彦海、郑昊获院级优秀观摩庭三等奖;
周娜、冯晓飞、郑昊、徐婷、王刚、于海欣被评为院级办案能手;
蔡江、张彦海、刘东、孙萍、阎晋宇、于海欣、孙国起、张宝龙被评为院级调解能手;
王辰、张颖、李欣被评为院级优秀归档标兵;
张礼玉、齐欣、武丽娜被评为院级零投诉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