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到各级机关表彰的单位有:
(一)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有:
我院荣获全国法院第二十五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我院“注重人文关怀,强化凝心聚力”项目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二)受到市级机关表彰的有:
我院荣获天津市法院系统2013年度集体二等功;
我院被天津市高院评为2012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我院被天津市高院评为2012年度全市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我院荣获天津市法院系统2013年度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我院被天津市高院评为2013年度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我院在天津市法院系统第四届综合运动会上荣获乒乓球男子团体比赛第一名;
我院在天津市法院系统第四届综合运动会上荣获女子4*100米接力比赛第三名;
我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荣获天津市法院系统2013年度集体三等功;
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知识竞赛第二名;
(三)受到区级机关表彰的有:
我院被红桥区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
我院被中共红桥区委办公室评为区级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我院被中共红桥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评为红桥区“学十八大、学新党章”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我院被红桥区总工会评为2012年度红桥区“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
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津市红桥区委员会评为红桥区青年文明号;
我院团支部被共青团红桥区委员会评为二〇一二年共青团工作表扬单位;
我院团总支荣获“青春风采”红桥区青年成长辩论赛“优秀组织奖”;
(四)受到本院表彰的有:
法警大队、执行一庭、速裁审判庭被评为院级先进集体;
二、受到各级机关表彰的个人有:
(一)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有:
张淑玲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郭鹏作为2013年全国“两会”联络人、新闻联络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予以通报表扬;
(二)受到市级机关表彰的有:
周萍被天津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天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周萍被天津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李宝新被评为2012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司法统计与分析工作先进个人;
管纪尧被评为2012年度全市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成永哲被天津市高院评为2012年度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南宝龙荣获2013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
管纪尧、张礼玉、张彦海荣获2013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冯晓飞、伊德普、成永哲、符晓晖、李宝新、穆嵩、权乐、王正刚、于绪颖、翟润起、赵坤、赵芃、周晓航、刘维荣获2013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
孙子良被天津市高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孙子良、杨立明、李学存、王春亮被天津法官学院评为第十二期预备法官培训“优秀学员”;
马嘉在天津市法院系统第四届综合运动会上荣获乒乓球男子单打比赛第一名;
谢京在天津市法院系统第四届综合运动会上荣获女子800米比赛第一名;
王立瑞在天津市法院系统第四届综合运动会上荣获网球男子单打比赛第二名;
殷瑛在天津市法院系统第四届综合运动会上荣获女子100米比赛第二名;
在全市法院系统“贯彻党的十八大繁荣法院文化”网上书画摄影展中:
刘畅的作品荣获书法组二等奖;
尹洪顺的作品荣获书法组优秀奖;
尹捷的作品荣获摄影组二等奖;
王飞的作品荣获摄影组优秀奖;
(三)受到区级机关表彰的有:
张淑玲被红桥区总工会评为2012年度红桥区“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
郑昊被红桥区总工会评为2012年度红桥区“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
刘栋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津市红桥区委员会评为红桥区优秀团干部;
安硕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津市红桥区委员会评为红桥区优秀共青团员;
韩宁被红桥区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个人;
温金凤被中共红桥区委办公室评为区级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孙颙琰、孙永念在区委组织的辩论赛中,荣获当场比赛“最佳辩手”称号。
(四)受到本院表彰的有:
张彦海、马秀茹、刘维因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荣立三等功;
黄克达、果立基、阎晋宇、于海欣、孙国起、尹捷、王立瑞、温金凤为本院先进个人;
谢京、王铮、高奉山、王垚、孙君为派遣人员先进个人;
同时,2013年我院在各项业务评比中的先进个人是:
刘畅获院级书记员庭审技能竞赛活动一等奖;
周开方获院级书记员庭审技能竞赛活动二等奖;
张颖获院级书记员庭审技能竞赛活动二等奖;
周洁获院级书记员庭审技能竞赛活动三等奖;
王辰获院级书记员庭审技能竞赛活动三等奖;
李颖获院级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
徐婷、王芳获院级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二等奖;
武丽娜、张彦海、齐欣获院级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三等奖;
张彦海、徐婷、蔡江获院级优秀观摩庭一等奖;
冯晓飞、周晓航、王芳获院级优秀观摩庭二等奖;
于绪颖、鲁令波、张双才获院级优秀观摩庭三等奖;
周萍、徐婷、鲁令波、张双才、李颖、齐欣、佟超、尹捷被评为院级调解能手;
王芳、徐婷、张礼玉、于海欣、武丽娜、果立基被评为院级办案能手;
于静波、张彦海、王刚被评为院级零投诉标兵;
方仁杰、张颖、刘维被评为院级归档标兵。
三、在征文评比中获奖的个人有:
(一)在全国征文评比中获奖的有:
1.张继萍撰写的《“社情民意”与“本土资源”:基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证分析》荣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江苏•海门杯)”院长论坛征文三等奖;
2.张继萍、管纪尧撰写的《“真相”如何表达:裁判文书中事实论证部分的规范》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五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中荣获二等奖;
3.管纪尧撰写的《字斟句酌:裁判文书语言规范化研究》、孙子良撰写的《调适与重塑——以当事人的公正感知觉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五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中荣获三等奖;
(二)在全市性征文评比中获奖的有:
1.在天津市法院系统2013年度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中:
张继萍、管纪尧撰写的《“真相”如何表达:裁判文书中事实论证部分的规范》荣获一等奖;
管纪尧撰写的《字斟句酌:裁判文书语言规范化研究》、孙子良撰写的《调适与重塑——以当事人的公正感知觉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荣获二等奖;
刘畅撰写的《离婚登记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行政与民事交叉案件审理研究》荣获三等奖;
李学存撰写的《避而远之抑或合理运用——民事法官对事实推定适用的选择性困惑》荣获优秀奖;
温金凤、王飞撰写的《生态学视角下涉诉微博舆论的影响力透视与应对》荣获优秀奖;
周妍撰写的《论民事诉讼的脊梁——法官分配举证责任的法理探讨与实证评析》荣获优秀奖;
吴恩凤撰写的《品格证据探析》荣获优秀奖;
成永哲撰写的《讲好法院的故事:新媒体时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路径选择》荣获优秀奖;
2.在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13年学术年会论文评选中:
赵璐撰写的《婚前按揭房的权属及补偿问题研究—以婚后首付方取得产权登记为研究对象》荣获一等奖;
韩玉林、南宝龙撰写的《论不动产承租权上的物权请求权》荣获优秀奖;
刘畅撰写的《离婚登记民行交叉案件审理研究》荣获优秀奖;
孙子良撰写的《冲突与平衡—银行卡被复制盗刷案件中相关法律问题探析》荣获优秀奖;
(三)在全区征文评比中获奖的有:
苏青撰写的《公众满意度与裁判可接受性:司法公信力的再思考》荣获红桥区2011—2012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韩玉林、陈国女、刘栋撰写的《加强人民法院组工文化建设探析》在二〇一二年度全区组织工作调研成果评选中荣获一等奖;
刘栋、殷玉华撰写的《牢固助理群众观点 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工作水平》,荣获红桥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征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