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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骨柔情铸法魂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周萍同志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4-04-25 11:32:35 打印 字号: | |
  周萍同志,女,1968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于1988年分配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现任该庭副庭长,任正科级审判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她始终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打造铁案工程、精品工程。由于成绩卓著,周萍先后被评为区级“五一”劳动奖章、多次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随即2009年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2010年天津市法院系统十佳调解能手、天津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2011年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政法系统十大优秀法官、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2013年被评为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及“三八”红旗手标兵。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她始终能够站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她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驾驭庭审能力、证据分析判断能力、裁判文书写作能力和调解能力,审判实践能力不断提升。

  二、全面履行职责,努力维护稳定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她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官不是一个办案匠,要在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中有所作为,要牢牢把握大局意识,将案件的审理融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工作中。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她力求做到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从重从快审结了一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重大盗窃、抢劫、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并在案发地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犯罪分子。为保障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

  在宽严相济做好刑事审判的同时,精心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她牢牢把握宗旨意识,将案件的审理融入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工作中。全力开展附带民事调解,弥补被害人损失,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促进和谐。多年来,她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两年来承办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案件82件,附带民事调解率100%。通过不断悉心的调解和从中做工作,最后使得双方不但化解矛盾,而且取得很好的教育意义与保护作用。

  四、严把案件质效,追求公正高效

  她始终牢记 “公正与效率”这一审判工作的主题,坚持以质量为本,效率至上,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办案时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适用法律关。两年来,她审结的刑事案件中,裁判正确率达 100%。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她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快审、快结,办案效率位列全庭第一。她主持审理的多起案件曾在天津电视台滨海频道《庭审实录》栏目中全程播出,收到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五、严守职业道德,保持廉洁本色

  在案件审理中,她牢牢把握廉政意识,认真遵守“五个严禁”,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恪尽职守、刚正不阿,清正廉洁,努力维护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虽然办理的案件数在全庭最多,但是从没有当事人反映她审判作风问题,而且多次拒吃请、拒受礼,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镜匾,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以及廉政作风,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六、克服多重困难,妥处多个角色

  作为一名女法官,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事业上做出了巨大成就,而在家庭上克服了多重的困难,父母双亲瘫痪在床,女儿年龄尚幼,巨大的家庭负担没有击垮她,反而使她变得更为坚强。从踏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天起,她就下定了无论如何都得干好工作的决心,深知法院工作的不易,需要过人的智慧、决绝的勇气、坚忍不拔的毅力。可以说周萍同志既是一个好法官,也是一个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
责任编辑: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