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月,经历了4次搬迁后,2018年5月迁址子牙河南路48号,现有内设部门13个。
近年来,红桥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在同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忠实履行法院职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狠抓执法办案,稳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法院面貌焕然一新。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审理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承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讨会,并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为新时代多元化纠纷解决贡献了红桥智慧。
司法改革成效显著,该院总结的《推进综合配套机制改革,增强审判团队效能》经验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改革二十大案例。创新适用电话录音公证送达,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中办理,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并在全国会议上进行经验介绍。
大力开展智慧法院建设,自主研发“e调解”服务系统,打破时间、空间和地域局限,将“线下”的调解工作延伸至“线上”,实现诉讼互联互通。引进全市法院首台智能导诉机器人“小红妹”,通过整合互联网海量司法数据和各类诉讼服务知识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诉服知识、司法宣传、地图指引等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创新构建了危机婚姻死亡婚姻诊断机制、心理评估干预机制、财产申报制度、离婚冷静期等多项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