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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信息第(9)期
突出民生优先 强化涉民生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4-04-25 15:27:26 打印 字号: | |

“谢谢红桥法院,工作了一辈子,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终于领到了属于我们的补偿款,这下可以过个好年了。” 九个天津市悍捷标准件有限公司的职工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到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后,一再感谢红桥法院的执行法官。

自去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我院把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民生优先。为使案件得到有效执结,我院制定了具体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调度,逐案建立工作台账。开辟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优先办理,优先执行,进一步完善快速执行机制,简化执行款审批发放手续。

张建国等九人申请执行天津市悍捷标准件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天津市悍捷标准件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在红桥区民政局民服公司的协调下与职工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但职工一直未获得补偿,在长期找区里有关部门无果后,无奈通过仲裁裁决并向红桥法院申请执行。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了红桥法院的执行上。红桥法院执行一庭在收案后,本着民生优先的原则,立即打电话给申请人向其了解具体案件情况,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得知被执行人全部资产已经变卖,款项不知去向,并且其法定代表人有出国可能后,执行法官迅速通过出入境管理局对其法定代表人办理了限制出境。后又经过多方走访确定了被执行人变卖资产的款项去向,并成功扣划至法院账号,最终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一个月以来,我院执行一庭利用春节前被执行人回家团圆的时机,加班加点,共集中开展了9次查找被执行人统一活动,出动警力75人次,司法拘留5人,纳入失信人名单22人次,限制出境4人,执结涉民生案件9件,执结率达到29.03%取得了开门红。对申请人确有困难,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多方筹措救助资金进行司法救助,先后对8名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款16万元

下一阶段,我院将进一步争取党委、人大、政法委、政府各部门的支持,积极与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的协调,加大查找被执行人的力度。积极与金融机构、出入境、房管局、工商局、车管所的密切联系,畅通执行联动机制,深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圆满完成专项执行活动。

来源:执行一庭
责任编辑: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