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我国深化司法改革的第一年,我院刑事审判庭根据天津高院的要求大力加强刑事审判的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根据新颁布的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的要求的规定,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每名刑事法官都能熟练掌握量刑规范化内容和具体方法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规范化量刑的能力和水平。
量刑规范化改革从2010年10月试行以来,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刑庭人员研讨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并制定了具体方案,确保了该项工作全面、顺利的实施。
在现行刑罚法定刑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如何摒弃以往根据经验"估堆"的量刑,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做到罪责刑相适应,这是刑庭法官思考的问题。几年来,刑庭根据《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表》中涉及的15个常见罪名依次确定被告人的量刑起点、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全案情况确定宣告刑。确保量刑过程科学透明,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量刑尺度,缩减了量刑的人为差异。同时根据量刑评议表格,将量刑情节的适用理由均填写在表格上,使量刑更加公正均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我院自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以来,在三年多时间内,适用量刑规范化已审理案件1019件,共对1740名被告人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