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9日在天津市红桥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继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的回顾
一年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布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026件,审执结8670件,同比分别上升27.6%、24.1%,诉讼标的总额58648万元。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审判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服判息诉率达到90.9%,平均结案天数同比缩短1.5天,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司法公信力显著增强。
一、深化能动司法,全力服务区域经济跨越发展
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贯彻执行市、区党代会各项部署,为我区加快实现新的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服务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出台为“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服务的意见,将市区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司法举措。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形成法院工作快报和情况反映10余份,为依法决策提供参考。与区商务委、科委联合举行座谈,确定重点帮扶企业,设立专门服务接待日,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指导企业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化解风险。全年审结买卖、房地产等各类合同案件3179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8件,审结企业破产、股东权益等案件15件,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规范市场秩序,为区域发展增活力、聚人气,营造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
积极服务宜居生态城区建设。充分满足我区发展建设步伐加快的迫切需求,灵活运用审判职能,开辟重点工程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共审查和执行行政非诉案件1436件,稳妥办结了涉及西站综合配套、地铁六号线等重点工程建设的案件,得到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妥善审结政府信息公开等新类型案件,通过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有关行政机关报送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召开联席座谈会,邀请旁听庭审,发送司法建议等形式,促进依法行政。
二、深化矛盾化解,全力维护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有效打击犯罪,妥善化解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红桥、法治红桥建设。
突出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70件,判处罪犯640人。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开展禁毒、打黑等专项行动,审结上述案件241件。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经济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9件。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依法惩处社会高度关注的危险驾驶犯罪,涉案被告人全部被判处实刑,有力遏制醉驾行为发生。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77名罪行严重的被告人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179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
突出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健全完善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排查审判执行中的不稳定因素,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稳控责任,有效维护“两会”、十八大等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创新未成年审判方式,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回访帮教,广泛参与社区矫治,帮助失足青少年复学、就业。加强法制宣传,与河北工业大学、洪湖里小学等开展法治共建,通过媒体刊发案例、庭审实录221期,促进法治红桥建设。
突出调判结合,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司法主导作用,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分类、分层化解矛盾纠纷。依托大胡同地区商事巡回法庭,深化定期接待、联合调解。与医调委等行业调解组织衔接联动,积极开展医疗损害案件在鉴定环节的调解,取得良好效果。加强诉讼调解,完善全员、全程调解机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全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7.4%,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98.2%,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率达62.2%。
突出源头预防,加强涉诉信访清理化解。严格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建立信访等级评估和预警提示机制,强化院长周接待、庭长日接待和信访通报,严格责任落实,初信初访化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最大限度避免了矛盾转化升级。加强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畅通沟通渠道,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合法理性表达诉求,涉诉信访同比下降42.1%,信访数量始终保持市内六区法院最少。
三、深化司法为民,全力服务保障民生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切实方便群众参加诉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便民惠民强化诉讼服务。改造扩建诉讼服务大厅,实现庭长值班、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集中办公,增设公告代理、复印接待窗口,改善当事人等候区域环境。完善《立案流程图》、《民商事案件起诉指南》等规范化、指导性公示资料,方便群众参加诉讼。继续推行假日法庭、预约审判举措,深入居民小区巡回审判53次,利用节假日解决纠纷428件。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以获得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为契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落实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共查控银行账户5600余个,扣划款项1940余万元,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34人次。同时,切实规范执行程序,加大执行监管,坚持由审委会对终结执行程序案件逐案把关,防止消极执行、随意执行。去年该院普通执行案件和解、自动履行率达到79.3%,实际执行率达91.05%,分别同比上升22.3%、9.9%,在全市名列前茅。
四、深化审判管理,全力提升司法公信
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案件质量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管理提质效。深入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项评查”活动,出台文书审核校对和复检规定,强化裁判文书判前把关。坚持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月统计、评查、通报、追责制度。调整案件审核权限,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深化小额案件速裁试点,推行类型化专业合议庭,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自行设计开发审执流程管理软件,强化节点实时掌控,实现审限预警提示。定期分析通报审判运行态势,张榜公布质效指标,做到领导决策有依据、法官办案有比较,审判质效明显提高。
坚持以公开促透明。以信息化为手段,积极推进审判公开,建设科技化法庭,试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陪审员全年累计参审案件824件,陪审率同比上升46.4%。及时对外公开审判信息和工作动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以监督保公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民商事审判和信访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评查案件、旁听庭审、开展座谈195人次。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其他常委会交办事项18件,做到件件有回音。积极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廉政监督卡、收集网络信息等形式,了解民意,汲取民智,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五、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全力加强法官队伍素质
坚持从严治院,重教育、强能力、抓廉洁、塑文化,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院领导班子带头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科学决策驾驭全局的能力。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保持党的纯洁性两项教育活动,举办院庭长读书班、法官辩论赛,举行法官宣誓,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讲授延安精神,活动多样、内容丰富,确保取得实效。全年共收到锦旗、镜匾、表扬信75面(封),涌现出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其中1人当选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1人被评为全国法院财务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岗位练兵,常态化开展优秀观摩庭、优秀裁判文书等6项评比活动。加大培训力度,选派三批青年干警赴兄弟法院脱产实地轮训,学习先进经验。采取专家授课、互动研讨等方式,举办专题培训34期,累计培训干警1000余人次,法官准确把握大局、严格公正执法和妥善化解纠纷的能力明显提升。5名干警被市高院选聘为带教法官,2名同志进入法官学院师资库,1名同志担任高校兼职教授。在全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活动中,我院有10篇论文获奖,名列基层法院第二名。
狠抓作风纪律养成。创新廉政教育形式,自行创作编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连环漫画,被市高院在全市法院推广。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警集体参观天津女子监狱。每周通过监控设备开展审务督察,对庭审作风、司法礼仪等进行定期巡查。大力实施廉政隐患归零方案,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位224个、制定防范措施,严格实行法官任职回避,筑牢制度防线。
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以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为契机,开展建院六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继确立院训、创办院刊后,着手创作了红桥法官之歌、设计了红桥法院标识,推出建院60年十大典型案件、十大标志性事件、十大代表性干警,增强干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我院被天津市文明委授予“天津市文明单位”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了新的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我们为大局服务的司法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法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审判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随着部分新法实施、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增强以及区域发展建设的不断加快,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基础建设薄弱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工作的主要安排
2013年是我区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区委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我区城市副中心建设和“一极两区三廊”经济发展布局,凝聚智慧力量、破解工作难题,为建设又好又美新红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抓好服务保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用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来检验学习贯彻成果。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要求,能动司法,积极作为,妥善审理项目建设、拆迁安置等意义重大、涉及面广的案件,有力促进城市副中心建设。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具体反映,加强调查研究,抓住关键环节,机动灵活地调整司法应对措施,提高司法保障服务的实际效果,着力在促进跨越发展上有新作为。
二是进一步抓好稳定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和预防违法犯罪;进一步深化大调解格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着力在促和谐保稳定上有新成效。
三是进一步抓好司法为民。不断完善诉讼服务、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注重源头治理,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着力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上有新举措。
四是进一步抓好司法公信建设。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司法公开、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要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加大案件质量监督和评查问责力度,着力纠正和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各种障碍。强化司法公开,加快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电子档案同步生成等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着力在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上有新突破。
五是进一步抓好法院自身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确保法官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继续抓好绩效考核,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公正司法能力,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上有新进步。
各位代表,红桥未来前景美好,人民法院任务艰巨。我们将紧紧依靠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振奋精神、务实苦干、开拓创新,为我区建设城市副中心、构建和谐新红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红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三个至上” 指人民法院新时期的指导思想,即党的事业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2、“行政审判白皮书” 全称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每年发布一次。对上年度行政案件进行总结分析,梳理行政案件的产生背景、特点、问题及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并提出建议、对策,促进依法行政。
3、“四个必须、五项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同时要建立“评估预防、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
4、“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5、“三项重点工作” 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6、法律修订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