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工 作 简 报
第02期
红桥区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党组书记、院长张继萍前往区妇联进行走访座谈
3月17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继萍前往联系点区妇联,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深化推进美丽红桥建设、大力支持服务重点民心工程,开展司法为民工作、妇女维权工作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与区妇联全体党员干部举行了座谈。会上,秉承着少唱赞歌,多谈问题的原则,大家开门见山,各抒己见,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交流、讨论。
妇联参与座谈的同志们表示,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也大有变化,总体工作作风良好。由于多名处、科级干部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妇联上下对法院工作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认为法院干部整体上展现出了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队伍形象。
在征求工作意见环节,妇联同志重点谈到了妇女权益保护的问题。妇联的同志提出,由于部分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缺乏足够的经济社会资源进行自力救济,导致他们不能够有效的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希望政府能够对这些困难弱势妇女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加大救助力度;希望法院能够为这部分涉诉维权妇女提供帮扶,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促进其权利保护。张继萍院长当即表示,愿意为保护这些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提供力所能及的司法救助,可以针对一些经济上存在困难而无法获得政策上救助的涉诉维权妇女,在妇联的确认支持下,按照我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等等。
此外,还就如何进一步搞好我区特别是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妇联征求建议:一是继续严抓队伍,大力开展作风建设,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二是寓教于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激发党员干部自觉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形成教育实践活动长效化机制,促进在教育实践活动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能够得到充分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