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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投诉、来访当事人,要做到“四不要”
作者:王文波  发布时间:2014-06-16 14:50:15 打印 字号: | |

 

目前随着社会转型期,社会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我们审判人员肩负着繁重的审判工作,要审判处理大量的案件,工作压力很大。同时还承担着另一种压力,那就是接待当事人的投诉、来访,并且接待的工作量日趋渐多,不好处理,一旦在接待过程中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审判,甚至引发其他严重后果,所以对这项工作要十分重视,本人就接待当事人投诉来访工作中的体会谈一下,以供参考。

一、不要躲

在案件的审理中或宣判后,一些当事人就判决书的内容、结果或审判人员的言语、态度审判作风等,有依据或没有依据的提出质疑,要求我们给予答复。我们首先要积极应对,在情况允许的时候,要尽快与来访者见面,不要托,不要躲,避免引起当事人的反感,有时由于我们审判人员不及时接待,致使当事人情绪激烈,造成本来很小的事酿成大事,特别是有些不理智的当事人,做出一些超乎寻常的做法,到人大、政法委等机关进行控告、投诉,甚至堵路、上访。如果我们及时给予接待、解释和答复,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就会避免事态扩大,争取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中。

二、不要怕

对于那些不理智的当事人,或者经多次做工作无效,提出无理要求的当事人,特别是那些扬言要对法院、法官进行报复的人员,我们不要怕。要勇于迎上去,要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心里工作,疏导理顺情绪,避免其走入极端。要注意说服教育工作,积极宣传法律、政策,向当事人讲清法律。同时我们还要做好各项有针对性的举措,对那些无理取闹,经解释、教育仍听不进去、一意孤行的,恶意信访的,要给予严肃的批评必要时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以正视听,树立法律、法院的权威。

三、不要烦

有些当事人多次来访,一次一次解释仍听不进去,有的是当事人文化水平低,有的是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有的是认识偏执等等。对待这样的当事人,我们不要烦,更不要急躁,我们要做到态度和蔼、耐心、文明接待,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源,我们要本着人性化的工作方法,换位思考的工作方式来解答释疑,用通俗的言语,让当事人听得明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体谅当事人的苦衷和难处,如果我们自身不能很好的控制情绪,势必与当事人发生冲突,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引当事人的不信任。

四、不要偏

我们在接待当事人的投诉来访中,要依法正确解答,不要偏,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避免误导错误解释,更不要反其道而行之,出不利于问题解决的主意,鼓动当事人上诉、上访,或采取其他非法、非理智的行动。同时我们不仅要解答,还要给当事人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如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问题,或需要企业内部解决的问题,我们积极给予协调联系,促成问题的解决,尽可能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用真情感动当事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不留隐患。

来源:民三庭
责任编辑: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