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是保证人民法院审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前提,消防工作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我院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根据苏青常务副院长要求,配合2014年11.9消防日活动,我院后保办全体人员利用两天时间,对全院所有灭火器进行了检查更新。此外,后保办全体人员还对机房、监控室、档案室等放置特殊设备、装备、器材的场所新配备了适用于专业用途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并贴附年检标签。更新的灭火器分别置于办公楼走廊中间和审判楼两边,使用便捷。要求各部门禁止把灭火器挪动或挪作它用,避免需要使用时无法找到,确保办公安全。
全院广大干警纷纷表示,要一如既往地爱护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一致支持全院消防工作,为保障全院消防安全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