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高院行政处处长张国建带队到我院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其中,对计算机房、档案库房、机要室、诉讼服务大厅、消防设施、安全用电情况、监控室及安检通道等进行了重点检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莉,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苏青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过程中,刘莉院长向张国建处长介绍了我院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基本情况,表示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在一贯重视安全防范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市高院要求,切实搞好安全防范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以“零容忍”的标准彻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特别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及今后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保障法院审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