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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警徽在平凡中闪光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于利先进事迹
作者:温金凤、殷瑛  发布时间:2015-10-19 13:42:13 打印 字号: | |

先进的警队,平凡的队长

也许在别人眼里,法警工作平凡而枯燥,但他,却在这特殊岗位上倾注着自己所有的热情。他就是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于利。

于利,男,1964年生,汉族,研究生学历,1998年从部队转业到法院担任法警工作,一直秉承着军人敢打必胜的品性。始终保持着坚定的政治方向,工作中严格要求,无私奉献。在布置警务工作时胸有成竹,在处置突发事件时,临危不惧,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近年来,于利坚持以“司法为民”宗旨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领警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法警大队2009年荣获天津市政法系统国庆维稳安保先进集体,2010-2012年度获天津市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并荣立二等功。2011年在天津市司法警察第四届大比武中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并代表天津市参加全国法警大练兵考核,取得优异成绩。2013年荣获天津市红桥区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全国法院体能达标先进集体。警队的成绩是如此耀眼,而他自己面对荣誉却从不计较、主动弃权,把多次参评先进的机会让给其他干警,以至于工作几十年了,他也仅仅获得了有限的几次优秀党员、区级优秀公务员和市级先进个人称号。

司法警察也必须讲政治、爱学习

在有些人的眼里,司法警察体能是第一位的,只要在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响就行。于利却不这样认为,他说,作为司法警察,关键还要动脑子,一定要强化学习,注重素质提升。

担任法警大队领导后,他对自己和法警大队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上提出了更高要求,努力把法警大队打造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司法警察队伍。平日里除了自己“充电”之外,他积极组织法警参加院里各种集中学习教育,坚持落实“周五学习日”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理论业务学习,不断强化法警的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各类紧急文件、精神,都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传达到每位法警,让大家及时了解各种动态方针政策,时刻牢记法警工作无小事。根据日常警务工作安排,他将警员分两批交叉轮换学习,做到学习不留死角。同时坚持经常性、及时性廉政教育,特别对上级文件中要求的 “不准、不能”等禁止性规定要求每名法警能够熟记于心,努力使法警从心理上设防线、在行动上设红线。警队全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他以自己坚定地理想信念和实际行动,向大家展示了一个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风采,赢得了全院干警的赞誉。

让自己成为一根“标杆”

于利内心坚信,只有以身作则,履职尽责,充当一个带头的“老兵”,才能不愧对自己曾经是一位军人的坚守。

为适应实战需要,只有平时多流汗,方能战时少流血。于利要求警队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教材》和警队制定的《司法警察教育训练计划》,在不影响正常警务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岗位练兵,对干警进行体能和业务技能训练。他还根据警队人员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差别,专门请武警教练,因人施教,采取“人员分类编组,科目分段实施,有一人训一人”等方法,力求全面提高警队的战斗能力。除了常规训练,于利还针对执行任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10余种突发性、复杂性、群体性问题,经常性地进行模拟演练。在演练中增强团队协作意识,关键时刻大显身手。201310月法警总队组织全市法警进行100米、10*41000米、单杠双、俯卧撑等9项目的体能达标考核,在各项目中全队法警成绩优异,整体达标率居全市法警队之首。在这次体能考核中,为了集体的参考率和达标率,他本人克服自身伤病问题,还在训练中腰膝都受到运动性损伤,但他带着腰伤和膝伤,坚持参加了考核项目,并且全部达标。在他的带领下,警队最终荣获了全国法院系统法警体能达标集体先进。

高效履职背后的真情付出

千方百计保障刑事审判安全。于利要求每名法警认真贯彻落实提押、看管、值庭规则和执法细则,经常性地开展研讨、查摆问题和方案演练。真正把“一个不死, 一个不伤,一个不跑”的工作标准铭记在心。每次提押前他都坚持点名、部署、提要求和签订责任状制度。为确保警力与被告人二比一的配备比例,遇警力不足时,他都会及时请示院领导协调,借调警力协助开庭,全力保障刑事审判安全顺利进行。始终确保无一被告人脱逃、自杀、自残。2013年至今组织、参与提押被告人758人次,收押近80人,开庭524次,值庭518次。

想方设法做好安保工作。他要求每天由副队长带领9名法警负责办公楼、审判楼的安检、巡视、值勤工作。尽管院里审判楼功能性滞后,但还是因地制宜,合理布置安检区域,使安检程序顺畅,还做到便民快捷、井然有序。他还时刻要求安检法警警容整齐,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确保无任何违禁物品被带入审判区。巡视法警,每天在审判区域内巡逻,确保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妥善处置。在最高院、市政法委和高院的多次检查中警队的安保工作均受到好评。2013年以来警队安全检查68000多人次,查处刀具、打火机、录音录像设备等违禁物品240多件,安检、值勤、巡逻出动警力2322人次。

最大限度做好审判执行辅助工作。尤其是协助执行庭强制执行不论三伏酷暑还是三九寒冬,不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他都要求每名法警时刻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面对一些情绪激动的被申请人,于利常常挺身一线,危险时刻临危不惧,用机智和勇气避免被申请人的伤害和自残行为,保障执行现场人民群众和法官的安全。20139月的一次协助强制执行中,在突发事件时,就是因为于利高度警惕,反应迅速,处置及时,避免了悲剧的发生。10月的一次协助强制执行中,要被查封扣押的车辆,被第三人占有使用,第三人拒不配合执行,在执行现场的执行法官向法警队申请调警,在距离执行现场近20公里外的于利接到求助电话,迅速组织法警,亲自带队,仅用时20分钟就赶赴现场,配合执行法官顺利将车扣押,此案标的240余万元,最终顺利执结。在地铁六号线的拆迁现场,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口袋揣着汽油瓶,用事先放置在身旁的啤酒瓶向执行工作人员抛砸,企图扰乱执行。于利会同执行庭的同志对其进行耐心劝阻,但对方根本不听劝阻。于利果断处置,不顾危险,带领警员夺下汽油瓶和酒瓶,将其控制。除此之外,现场的各种突发情况不断出现,但在于利的指挥下,警队妥善处置,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这些都得到了院领导和执行庭的好评。警队的得力保障促使我院执行工作的各项考核指标位居全市前列。警队共协助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近125次,拘留26人,出动警力257余人次。

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于利每天的工作多尔繁杂。布置了日常警务工作,自己还必须在处突一线,负责处置院里各类突发事件。警队还针对执行任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10余种突发性、复杂性、群体性问题,经常性地进行模拟演练。20139月的一天,于利手中的对讲机突然传来急促的呼叫,安检处一名当事人拒绝安检,并挥舞手中一把U型的长锁,不让法警靠近。此时正是人流的高峰,周围当事人很多,为了避免此情况进一步恶化,在百般劝解后,于利乘其不备,上前一步夺下他手中的长锁,警员们一拥而上控制住他,又在其身上发现一把匕首,遏制了一起可能发生的危险事件。20142月期间,行政庭的一系列信息公开案件,当事人在还未开庭审理前,就结伙来到法院,高喊见院长,并试图冲入办公大楼,于利带领一队法警进行拦截劝阻。经过耐心的劝解,一些当事人离开了。但有四名不听劝解的当事人,不仅不听劝解还留置在审判楼内长达三天三夜。这三天,于利都未离开法院,白天同行政庭长、信访接待人员劝解,夜里监控,避免在法院发生其他危险事件。

全力以赴做好其他党组交办的任务。警队还肩负送达法律文书、上诉卷宗,去交通队、保密局调取卷宗等多项任务。在于利的安排部署下,从来没有出过一次差错。此外,警队还负责全院的公务用车和审判用车。他对各部门的用车申请,做到有求必应,2013年共出车1300余次,安全行驶无事故。

积极配合市高院法警总队调警。警队多次派出警力执行市高院、一中院、二中院等院的警务保障任务,对外派执行任务的警员,他都会根据不同警务任务做好动员部署,做到心中有数。于利要求警员在执行任务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注意警容风纪,思想高度集中,展现出红桥法院警队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以及警队严谨的工作态度。派出的法警全都出色完成了任务,得到上级用警单位的一致好评。

为了他人的幸福,放弃“小我”

有的人向往荣华富贵,奢侈淫靡腐朽的生活,享受在先,吃苦在后;有的人向往为了服务于人民,服务于国家不计个人得失。这就是每人的思想差距,所以于利坚持培养自己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他常说拥有良好的道德素质、高尚的道德情操是一名领导干部必备素质。他在本职工作中始终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无论工作任务多么艰巨,多么清贫都无怨无悔,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为他热爱的法警事业奋斗。平时于利还十分注重自身道德素质的培养,工作中,他关心同事,尊敬领导,爱护下属。有时候有工作任务,需加班加点,他主动问当天值班同志有没有急事,是否要他代为值班。队里有几个家在外地的年轻法警,于利都尽可能的关心他们的生活,有了困难找到他,都义不容辞的去帮助。生活中,他孝敬父母,爱护妻子女儿。他在蓟县老家年迈的父母无人照看,两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身体不好,却从不向儿子诉说一句困难。但作为儿子,他知道自己的责任。他请了一位保姆帮助照看父母,每周末只要有时间就回家探望两位老人。有时周末需要加班,他都以工作为重,即使不能回家,也给父母打去电话,尽可能对他们多加关心。

于利总会说一句话:“我真的很平凡,尤其是在工作中,做的都是在普通不过的工作。我周围的同事都是和我一样工作的。”他没有豪言壮语,没有丰功伟绩,如同我们身边的每一个普通人,有的只是兢兢业业地做着自己的工作,押送刑事犯罪嫌疑人、处理突发事件、保护执行现场……平凡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然而,于利从来没有迷茫过,他知道法警是他一辈子的职业追求;他从来没有动摇过,他坚信自己的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