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及市高院就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部署以来,红桥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工作精神,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今年1至4月,该院已办结执行案件771件,结案率65.34%,无超一年未结执行案件。截至5月17日,共发放执行案款422笔、金额共计288万余元,其中涉民生案件共发放52万余元。
一是强化解决执行难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执行案款清理、涉民生案件、涉执行信访、执行积案清理、执行督查、宣传报道六个专项工作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积极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结案管理标准。针对执行案件结案归档后,部分执行案件缴款凭证迟迟不能入卷易丢失,并且案款是否发放卷宗无记载的现象,红桥法院在以归档为结案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要求,实行以案款发放完毕为标准的执行案件结案管理。
三是严格把控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继续坚持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审判委员会讨论制度。对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先由主管院长、执行局长、该局各部门负责人、资深执行法官组成的执行专业委员会研讨,对确定报请终本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严格把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
四是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与天津市拘留所建立的执行案件协作机制,加大拘留、罚款、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强制措施的运用,强化执行威慑。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力争尽快在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刑事责任方面取得突破。今年以来,采取拘留措施8人次,罚款5人次,罚款金额共计6.8万余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68人次。
五是强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宣传。在红桥法院网站开辟“拓展新思路 攻克执行难”工作专栏,实时宣传解决执行难最新动态,展示执行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弘扬在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