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由市高院副院长钱海玲带队,高院民一庭、审管办、塘沽法院审管办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检查组到我院检查考评司法标准化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莉,副院长方红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参加。
检查组一行首先在刘莉院长陪同下,参观了解诉服中心、科技法庭等重点部位的标准化建设情况。随后,检查组听取了方红副院长题为《创新举措,强化落实,全面推进司法标准化》的汇报。汇报从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狠抓司法标准的落实,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不断探索创新,丰富完善司法工作标准体系;继续大力推行司法标准化,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四个方面,全面介绍了我院2016年司法标准化工作,科学总结了经验,阐明了今后我院司法标准化工作需要努力的方向。
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对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对我院规范审判流程,狠抓庭审评查和司法公开给予肯定,并就小额诉讼程序和刑事速裁程序的推广应用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讨论。
钱海玲副院长充分肯定了我院在贯彻落实司法标准化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她指出,司法标准化是服务审判工作、为审判人员更快更高质量的办案提供方便,希望红桥法院能够在审判工作中运用好这一工具,使司法标准化落到实处。钱海玲副院长十分关注我院各业务庭总结的类型案件审判要素。她指出,审判要素是对标准的再深化,是司法标准化工作的创新之举。她鼓励我院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调研推广,着力打造落实司法标准化工作中的“红桥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