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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16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7-03-24 16:19:07 打印 字号: | |

日前,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指导精神和要求,我院举办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对2016年人民陪审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人民陪审工作进行部署。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副院长耿宝东及我院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耿宝东主持。

会上耿宝东副院长对我院2016年人民陪审工作进行了总结,宣读了我院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的决定,人民陪审员代表王立新同志、张建国同志、韩桂荣同志做了经验交流。最后,刘莉院长总结发言。

刘院长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我院一年来的工作和值得肯定的成绩:一是审判质效整体向好,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1214件,结案11073件,同比分别上升6.17%、4.5%,结案率93.3%,其中一审案件调撤率、息诉服判率、平均审理天数、实际执行率、执行到位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二是服务大局重点突出,在征收现场设立派出法庭等。三是“解决执行难”成效显著,全年共执结案件2945件,实际执行率76%,执行到位率95.17%。四是机制创新亮点纷呈,探索设立全市首个“家事审判庭”并在家事审判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增设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窗口,成立和苑社区法庭、老年人权益法庭等。

刘莉院长强调,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各位人民陪审员的心血和汗水,陪审员的任劳任怨和不计得失让每一位红桥法院人为之动容。刘莉院长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人民陪审员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刘莉院长指出,陪审工作对于落实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司法监督等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缓解法院审判力量不足,推进法院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很多陪审员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和自身优势,参与陪审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缓解审判压力,增强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

刘莉院长表示我院期待与所有陪审员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审判事业发展,并就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认真参与陪审工作,自觉处理好工陪关系,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保证按时参审。二是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充分发挥“五员”作用。三是严格履职,廉洁自律。人民陪审员要以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四是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希望人民陪审员通过陪审工作发现和指出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