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系统评选检查小组到我院
检查指导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4月28日,由市委政法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边防检查站相关领导组成的政法系统文明单位评选检查小组到我院检查指导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常务副院长苏青、副院长郭书宏、副院长方红、副院长耿宝东、纪检组长牛俊德、王文波专委等院领导陪同参加。
评选检查组一行首先在苏青副院长陪同下,实地考察了我院办公楼大厅、诉服中心、涉诉信访中心、道德讲堂、审判楼和办公楼内部、车棚及外部环境等重点部位的相关氛围布置情况。随后,检查组听取了方红副院长关于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结汇报。汇报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及创新法制宣传四个方面,全面介绍了我院2015-2017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科学总结了经验,阐明了今后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需要努力的方向。
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对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并就家事审判和道德讲堂活动与方红副院长和耿宝东副院长进行了深入讨论。
市委政法委领导充分肯定了我院在文明单位创建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并指出开展评选天津市文明单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重要环节,希望我院能够继续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持续推进此项工作。市委政法委领导十分关注我院道德讲堂、志愿服务及家事审判庭方面的文明工作创建情况,指出家事审判庭是我院创新之举,是弘扬家庭美德和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重要阵地,鼓励我院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调研推广,着力打造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的“红桥法院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