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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冤家”成“仇人”---记红桥法院执行法官伊德普
  发布时间:2018-04-08 14:33:11 打印 字号: | |

和蔼的笑容,走路掷地有声,说话铿锵有力,法律功底深厚,他就是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执行法官伊德普。

凭着对人民法官事业的执着挚爱和忠于法律的高度责任感,身为副处级审判员的他,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总是带头加班加点,二十几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地奋斗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一线,在平凡的工作中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获得了不平凡的荣誉: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6年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多年来,他坚持执法为民,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如迎风傲雪的梅花般静静的绽放,把美好纯洁和芳香撒到四面八方,其扎实的工作业绩和娴熟的执行技巧赢得了同事们的赞誉和当事人的好评。

在他看来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既要成为审判事业的奉献者,又要做法律的精通者和传播者,执行要以说服教育为主,讲究执行艺术,化解双方矛盾、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只有当事人满意了才是公平正义实现了。他发现许多案件的被执行人对法律了解甚少,同时只认“死理”,如果机械的执行并不能很好的完成工作,应当促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冤家成朋友,这样才能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的统一。为此,他提出了在执行工作中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根据不同的执行对象,采取不同的说服教育方法。例如,在前不久执行孙某与赵某相邻权关系纠纷一案中,孙某与赵某本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双方因琐碎小事产生纠纷,赵某一气之下将抽油烟机的排气口转到孙某窗户下,致使两家为此大打出手,最终成了冤家。法院一审、二审调解都没有成功,最后只得依法判决,在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拆除的义务。伊德普法官接到案件后没有马上采取行动,他知道如果要找到合适的执行方法,那么就要知道这两家的“冤仇”。为了能弄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他立即调阅原审卷宗,对卷内庭前笔录、庭审笔录反反复复的进行研究。在详尽地了解案件情况之后,对此案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如果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赵某思想上肯定接受不了,容易使矛盾更加激化。”他首先对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赵某渐渐地感觉到伊德普法官是一个可信任的法官,便将自己肚子里的“苦水”一股脑儿地倒了出来。伊德普法官从人情、道理的角度出发,结合法律规定,耐心地向赵某分析应该怎样处理事情,并让他“换位思考”,也多替别人考虑考虑,“冤家宜解不宜结”。看到伊德普法官的多次好言相劝,赵某也深受感动,他说:“伊法官,你说得在理,值得信任,我听您的。”最终,赵某主动将排气口转移,双方的纠纷终于和平化解。

他有一颗不怕吃苦、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热心和诚心,不仅在工作中他追求着公平正义的实现,在社会中遇到不公平的事情他也能见义勇为。半年前的一个工作日,像往常一样,伊德普法官一大早就骑着自行车从家里往单位赶去,当他骑到芥园道时,看到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围着一个出租车司机殴打,导致出租车司机脚踝严重骨折,瘫倒在地,伊德普法官立即上前阻止,并立即报警。警察很快赶了过来,将受伤的司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并对那几个殴打司机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最终在伊德普法官的指认下,那几名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伊德普,就是这么一位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身为一名执法者,在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守护着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的公平正义。在生活中,身为一名普通给公民,遇到不公平,能够见义勇为,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