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红桥区委组织部、区法建办、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组织全区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90余人在区法院新址二楼大法庭通过科技法庭旁听某银行支行行长王强受贿一案审理并接受警示教育。
此次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红桥区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廉洁从政的自觉意识和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案件由红桥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红担任审判长,与刑庭法官王正刚、人民陪审员黄振强组成合议庭。在长达3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配合默契,组织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庭审节奏紧凑、张弛有度、规范高效,让在场的领导干部们亲历了一次真实的司法审判和“零距离”的廉政警示教育,真正达到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的效果,有助于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守好廉洁自律红线,增强免疫力,管住手口心,永葆纯洁性。大家纷纷表示,参加旁听庭审深受教育,在工作中要遵法守法,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依法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