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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未成年,我们是认真的
  发布时间:2018-06-01 21:17:46 打印 字号: | |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六一国际儿童节就快到了,衷心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一直以来,红桥法院的法官们也非常注意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他们一贯低调内敛又实打实的努力,在司法活动中为未成年人打造家一般的“温馨港湾”。

离婚案件审理,未成年优先保护!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有未成年子女的,在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会根据案情分级时予以特殊标示,提醒承办法官关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尽量采用调解方式,必要时引入专业心理评估,同时设立离婚冷静期,引导当事人审慎思考如何化解婚姻危机、安排子女未来生活,正确对待和冷静处理婚姻危机。除非当事人有不利于未成年成长的恶习或确属无法挽救的死亡婚姻,一般尽可能维持婚姻关系存续,使未成年人成长的完整家庭环境不受破坏。实行审中家访和判后回访制度,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必须到当事人家中实地了解情况,特别是如果婚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如何安排。红桥法院建立的离婚自由适当限制机制,就是以保护未成年人为出发点,双方即便均同意离婚,但拒不承担子女抚养义务或未妥善安排的,法院依然会依法驳回离婚诉请。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应定期进行回访,掌握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状态,必要时及时予以帮助。2018年以来,已有114件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顺利审结。

探视权执行,其实这样也可以

对于在法院执行的未成年子女探视权案件,当事人同意的,法院安排工作人员陪同,到环境适宜的公园、街角花园以及游乐场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场所进行,既不妨碍父母探视,同时又能使未成年人尽量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有益于亲情培育与情感修复,避免二次伤害。法院工作人员也会向行使抚养权的父母一方了解其收入和生活现状,并尽量与未成年人本人交流。发现监护人不具备抚养能力或有其他问题,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未成年子女得到最佳成长环境。

法治宣教,校里校外不能少

红桥法院持续开展“法治宣教进校园”活动,与辖区多家中小学校建立法治宣教联合机制。选派优秀中青年干警担任法治宣教导师,围绕禁毒、反家庭暴力、防范校园欺凌及诚信考试等主题,到校开办法治讲座。开展“我当一日小小法官”活动,邀请辖区内各中小学校选派学生到法院参观、旁听庭审、观摩法官宣誓、举办模拟法庭等,近距离接触法院、感知司法,使学生身临其境地体会到司法的公正和威严,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信仰。去年以来,总计举办“法治宣教进校园”及“我当一日小小法官”活动共6场,受众1600余人次,收到良好效果。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希望。法律不仅保护“大朋友”,更加保护小朋友。对这件事,红桥的法官们从来都是极度认真的。孩子,这鲜艳的法徽、庄严的法袍,永远都会是你坚强的依靠和庇荫的港湾。

责任编辑: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