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桥法院现场攻坚,执行完毕一起腾房难案。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红桥区某公司将其承租的底商房屋一间厨房开门后,转租给被申请人晁某某使用,从事经营活动,约定至该房屋拆迁,租约到期。2011年1月,政府征收部门发布公告,该房屋被纳入征收地块范围,申请执行人遂于同月停收被申请人晁某某房租,并要求其腾房。后因晁某某一直未腾房,某公司遂诉至法院。随后红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晁某某将其占用的房屋腾空交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申请人晁某某以其家人拥有所有权的另一间房屋,在征收工作中未能足额拿到补偿款项为由,拒绝履行本案判决确定的腾房义务。经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工作,晁某某拒执态度始终顽固。
开展决战决胜“基本执行难”攻坚战以来,红桥法院将此案列入执行攻坚清单,决定实施强制执行。为此,院党组列为专门议题讨论决策,执行局召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安排精干人员,确定执行方案。
8月3日上午,执行干警、法警30余人到达现场。执行开始后,红桥法院现场干警再次对被执行人晁某某进行法律宣讲,要求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腾空房屋,遭到晁某某拒绝。在晁某某严重阻拦执行工作,导致法律程序难以继续的情况下,现场干警依法将其强制带离现场,予以司法拘留。随后,在执法监督员、标的房屋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见证下,红桥法院依法对执行标的房屋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实,将屋内被执行人晁某某所属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并搬运装车,运送至指定存放地点。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持续工作,中午十二时许,这起腾房案件最终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得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