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桥法院向七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保险救助金,共计20.39万元。这是红桥法院首次发放保险救助金,也是全市首笔保险救助金发放。
此次集中保险救助工作,是红桥法院通过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方式,对涉民生案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进行保险救助。
红桥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保险救助工作的精神的要求,由执行指挥中心专人负责保险救助材料审核、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工作,并专题召开保险救助工作培训会,督促承办人及时梳理案件情况,对符合保险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及时收集材料,并按照指挥中心统一的《关于申请执行人XX保险救助案件执行情况报告》格式报送材料。
经上级法院审查,七名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符合保险救助条件,包括3起涉及抚养费案件、3起涉交通事故侵权案件和1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保险救助款已陆续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申请执行人收到款项后,对红桥法院执行局的救助工作表示感谢。
此次,红桥法院在破解“执行难”中引入“保险救助”,能有效弥补当前执行救助金的缺口,增强执行救助的力度,最大限度地拓宽执行救助的范围,让困难当事人在执行案件中感受到更多获得感。
(编辑:李海 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