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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连通亲情的特殊“会面”
  发布时间:2019-03-13 09:37:40 打印 字号: | |

3月5日下午,在执行法官李海华的调解下,靳女士在红桥法院“调解空间”内终于见到了已有半年未见面的8岁女儿。


离婚后,父母矛盾造成妈妈见不到孩子

2017年8月,因感情破裂,靳某向本院起诉杨某离婚,经本院家事审判庭调解,靳某与杨某离婚,调解书确定女儿杨某然归杨某抚养,靳某可以随时探视女儿,杨某负有协助义务。

在离婚手续办理后,本来靳某一直可以很好的行使探视权,但是由于靳某与杨某的矛盾恶化,在2018年6月以后,靳某在长达半年期间就不能正常见到孩子。于是靳某在2019年1月向红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温情执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

李海华法官接到本案后,经过了解案情,发现该案的症结在于父母矛盾比较突出。但是为了守护下一代健康成长,李海华法官决定要一次性解决双方纠纷,避免靳某往后再次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下定决心后,李海华法官先到学校了解情况,发现杨某然已经8岁,上小学二年级,学习成绩突出,性格开朗,自主表达能力强,且已经在班级内成为小队长。考虑到杨某然的情况,李海华法官并没有强制订时间让靳某探视孩子,而是先去征询了杨某然的意见,希望了解她自己的真实意愿。通过与杨某然的沟通,她表示愿意去见妈妈。但是由于杨某然平时都在上课,见面时间难以敲定。

了解到杨某然的意愿后,李海华法官相继约谈了杨某然的父母,李海华法官说到,对于离婚家庭的孩子来说,只有确保探视权正常运行,才能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杨某然正是塑造自己独立人格的关键时期,千万不要因父母的矛盾,影响孩子今后的健康成长。

杨某然的父母对李海华法官为孩子着想的认真、细致的工作给予称赞,表示愿意配合。


探视权纠纷 双方握手言和

为了不影响杨某然的学习和生活,李海华法官特意选择在周二下午学校不上课的时间。

3月5日下午,杨某然与父亲杨某如约来到法院,李海华法官把他们让到“调解空间”。一张圆桌和四把温暖颜色的椅子,紧张气氛立即缓和下来。李海华法官与杨某然聊了起来,询问了她的学习成绩和在学校的生活,杨某然高兴地的回答着,看到时机正好,李海华法官把靳某叫到了调解室内,

杨某然由于长时间没有见到妈妈,稍微感到尴尬和生疏,杨某然把脸背了过去。在靳某不断的问候下,杨某然开始渐渐地回答着妈妈的问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探视,杨某然已经和妈妈熟络起来,开心地和妈妈说笑着。

探视结束后,李海华法官把靳某和杨某叫到一起,继续讲道理,做工作,并告知杨某强制执行的后果。在李海华的努力下,杨某终于松口,同意今后会极力配合靳某探视孩子,不会再设置障碍,让母女俩能够逐渐熟络起来,重新建立感情。靳某也表示,今后一定要做一个合格的妈妈,多为孩子付出,多给孩子温暖。

 

(李海 温金凤)

责任编辑: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