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这个“3.15” 法官现场教你维权
  发布时间:2019-03-18 10:42:22 打印 字号: | |

3月15日,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为了提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红桥法院组织干警分别在西沽公园、双环邨街新东里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宣传红桥法院在矛盾化解、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便民举措,现场为群众维权支招。

活动现场,干警们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在消费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鼓励群众积极向政法机关提供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线索,并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文明消费、安全消费、理性维权。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共计50余人次,受到一致好评。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3.15”法律服务进社区

 

西沽公园普法宣传热火朝天之时,双环邨街新东里社区党委、红桥法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庭、红桥区司法局双环邨司法所和红桥区公证处联合举办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3.15’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活动中,红桥法院告申庭刘长青法官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庭的服务情况向广大居民进行介绍。该法庭自2017年3月在新佳园东里设立以来,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家门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在保障辖区老年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突出成效。2019法庭将进一步发扬“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成果,着力化解涉老纠纷,并与区司法局、司法所做好衔接,满足群众各项法律需求。

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张悦向广大社区居民宣讲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中积极探索诉调对接、为老年人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等优秀做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咨询、公证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和双环邨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情况。他还倡导广大居民运用法治思维,法治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

活动现场,红桥法院刘长青、杨明、潘成方三位法官和红桥公证处公证员刘昉,分别就居民关心的“3.15”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十余件。

 

(杨明、温金凤)

 

责任编辑: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