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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9-05-10 15:29:02 打印 字号: | |
5月9日上午,红桥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以来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相关情况,并通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红桥法院刑庭副庭长蔡江、刑庭法官张楠参加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王飞主持发布会。央广网、天津电视台、天津交通广播、天津新闻广播、今晚报、天津政法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蔡江副庭长就红桥法院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做了详细介绍。红桥法院2018年审结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257件,占同期审结案件的64.4%;2019年截至4月底,审结适用认罪认罚刑事案件51件,占同期审结案件的64.6%。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案件数量和所占比重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在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中,红桥法院把重点放在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案件和由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区分开来,确保严格依法适用。围绕效率提升和司法公正两大目标,从“实体从宽”和“程序从简”两方面入手,完善文书格式,规范审判程序,试行社会调查工作前置,探索“一步到庭”审理模式,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推进认罪认罚案件量刑规范化建设,坚决克服从宽简单化、绝对化倾向,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落实宽严相济、加强人权保障、推进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平正义方面都取得实效。
发布会结束之后,红桥法院运用远程提讯系统,集中对两起刑事速裁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媒体记者现场观摩了庭审。这是红桥法院刑庭首次使用远程提讯系统开庭审理案件。
据介绍,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开庭审理刑事案件具有的几大优势:一是避免押解风险。被告人被羁押在看守所,无需再被提解到法院,在看守所内就可参与庭审,押解被告人途中的各种风险也消弭于无形。二是节约司法成本。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相对复杂,每次开庭前,需要多名公诉人、法警往返于看守所和法院之间,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上的浪费。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减少了人员的奔波,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三是提高审判质效。对于使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结合信息化系统采取“一步到庭”审理模式,开庭当天一次性送达全部诉讼材料,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开庭到结案仅15分钟左右,有效减轻讼累,提高了审判质效。
下一步,红桥区法院还将采取以下举措,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利用信息化建设助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数字化法庭,通过远程提讯、远程开庭等方式提质增效;二是对占比较多的现场查获型醉驾案件,制定证据收集审查指引,提高办案人员收集和审查证据的快速性和准确性;三是对速裁案件尝试表格化判决书,突出量刑协商,使判决书样式更加贴合认罪认罚案件的实际;四是探索建立“全流程简化”刑拘直诉模式,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

责任编辑: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