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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单大悦城持械杀人案,一审判了死刑
  发布时间:2019-06-14 09:52:57 打印 字号: | |

6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在西单大悦城商场持械杀人的被告人朱纪业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朱纪业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持械前往西单大悦城,先后追逐击打、砍刺餐厅顾客及工作人员,致1人死亡、14人受伤。公安机关出警后,朱纪业挟持餐厅一工作人员与警方对峙,后被当场制服并抓获。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纪业为泄私愤,事先预谋并踩点、准备作案工具,春节前夕在繁华的公共场所内,持械杀害无辜群众,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案 件 回 顾 

 

2018年2月11日13时许,在西城区西单大悦城商场内有人持械行凶。警方迅速开展处置,当场将嫌疑男子抓获。事件导致1人死亡,14人受伤。

2月13日,@平安北京 通报,初步查明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的作案动机和过程。朱某某中学辍学后,长期离家,先后在河南、江苏、河北等多地打工谋生,沉迷网络游戏,因工作生活不顺,期间多次与雇主发生矛盾纠纷,逐渐产生悲观厌世、报复社会心理。2016年2月其前往廊坊地区打工,频繁更换工作,很少与他人交流,与家人也断绝联系。2017年年底,朱某某从廊坊大厂县某工厂辞职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2018年2月11日中午,其独自前往西单大悦城,后在6楼行凶。经查,朱某某与相关被害人素不相识。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