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桥法院民一庭李学存法官“与时间赛跑”,成功冻结了刚存入被告账户的钱款,化执行难于庭前,为将来案件的顺利执行提供了保障。
“没有意义”的财产保全
原告韩某东与被告韩某强是亲兄弟,双方因共有房屋出售后的房款纠纷诉至红桥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韩某强拒不返还共有房屋的所售房款。为保障将来顺利执行,韩某东无奈向法院提请财产保全,红桥法院受理了该起财产保全。2019年6月12日,红桥法院经查询并实施保全措施,被告韩某强名下只有1000多元财产,实际保全并没有发挥预期作用。根据被告韩某强的诉讼态度,结合其财产状况,该案将来到了执行阶段,极易产生执行难的问题。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承办法官李学存多次做被告韩某强的工作,但是韩某强始终无动于衷。
法官与时间赛跑
7月12日下午5:00
原告韩某东的电话打进了法官李学存的办公室,电话中的韩某东,显得有一些焦急。原来在几分钟前,韩某东打听到被告韩某强的70多万元拆迁款已经由房屋保障部门打至他的银行账户。韩某强只需要到银行激活账户,就可转走钱款。但银行此时已经下班,原告韩某东自己也无法去银行核实情况,只好求助于承办法官李学存。
“拆迁款到账”、“银行下班”、“激活就可转走”......李学存法官认真分析着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最终得出结论:银行是在下班之际通知被告到银行激活拆迁账户,说明被告还没有时间去银行,拆迁款极有可能没有被转走。同时,基于前次保全,被告韩某强已经有了戒备心理,明天银行一上班,被告韩某强必定第一时间到银行办理拆迁款领取手续并进行财产转移。如何在24小时不到的时间里查询到被告的拆迁账户、并前往拆迁账户经办银行进行精确冻结是当务之急。
7月12日下午5:30
通过原告韩某东提供的线索,李学存法官联系到了拆迁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员,遗憾的是该工作人员也不清楚韩某强的涉诉拆迁款账户。通常,房屋保障部门是将总体拆迁款打到某家银行,再由银行根据拆迁协议、身份信息开立账户。但是,事出紧急,当事人的利益高于一切,必须尽快找到被告韩某强的银行账户。
7月12日下午6:00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联系,李学存法官最终确定了被告韩某强拆迁账户的开户银行。由于银行已经下班,李学存与原告韩某东约定,明天一早,前往银行进行现场冻结。
7月13日上午8:30
第二天,李学存法官赶在银行开门之前就来到了银行。此时,银行门口排起了领取拆迁款的队伍,不出所料,被告韩某强也排在队伍里。李学存考虑到,韩某强极有可能激活账户后,利用现代支付手段在短时间内将拆迁款转走。因此,必须想办法,赶在韩某强之前对其账户进行冻结。
7月13日上午9:00
银行准时开门营业,被告韩某强开始办理领取拆迁款手续。考虑到如果直接与被告韩某强进行接触,极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事不宜迟,李学存法官赶忙找到了银行大堂经理,向其说明情况。银行方面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一方面稳定韩某强的情绪,采用不动声色的方式暂缓其拆迁款的办理手续,另一方面,派银行专员积极为法院办理拆迁款的冻结手续。十几分钟后,被告韩某强账户内的拆迁款成功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