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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破”“准”“建”,三个关键字有新意更有深意 聚焦扫黑除恶再掀强大攻势
  发布时间:2019-10-16 09:29:15 打印 字号: | |

国泰民安,无数中华儿女最基本、最朴素的愿望。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战略高度,2018年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

打深打透、除恶务尽。两年来,一起起黑恶案件被依法处理,一个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一批批“保护伞”被连根拔起,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专项斗争带来的“红利”:2367个涉黑组织、29571个涉恶犯罪团伙被打掉;34792 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推进力度之大、触及链条之深、取得效果之好,是前所未有的,破解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难题。”10月11日至1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在西安召开。会议总结了专项斗争的成效和经验,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大深挖整治力度,促进长效常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

“破”字上做文章,促深挖整治

横行乡里、垄断经营、敲诈勒索……百姓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威胁。

黑恶势力能在一方盘踞多年、坐大成势,长期得不到有效打击,与“保护伞”的庇护有着极大关系。能否揪出“保护伞”是扫黑除恶成败的关键所在。

从中央督导组对云南孙小果案重点督办,到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派出大要案督办组,再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小果案启动再审,被查涉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增至20人……彰显出专项斗争及其督导工作的鲜明态度:不管涉及到什么人,坚决一查到底。

“要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对‘关系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下一步如何在“打伞破网”上实现新突破?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态度鲜明:对已侦破的涉黑案件,按照存量清零要求逐案筛查,对没有打出“伞”或打“伞”不彻底的,借鉴推广一些地方会商协办、联点包案、内部清理、责任倒查等经验,确保一网打尽。

随着扫黑除恶向纵深推进,一些黑恶势力的潜藏越来越深,与“保护伞”的勾联越来越隐蔽,犯罪手法更具狡诈性,深挖彻查的难度进一步增加。

不进则退、慢进易退,啃硬骨头、蹚深水区。当前,扫黑除恶既是战略相持阶段,又是攻坚突破阶段。“要深入把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会议进一步指出,要咬定深挖整治目标不动摇,以提高攻坚能力为切入点,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推动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在破案攻坚上实现新突破。

“准”字上花力气,促依法办案

扫黑除恶,一场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也是检验司法水平的法律战。

涉黑涉恶案件专业性强、办案周期长。随着进入起诉、审判环节的案件数量增多,专项斗争进入检验证据质量、考验司法能力的法律交锋阶段,对人民法院精准运用法律武器能力的考验更加直接。

“精准理解法律政策,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条文,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针对如何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释放出诸多信号:

——要按照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严格审计评估,准确把握“黑财”认定范围及证据标准,破解“黑财”认定难题。要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手段,做到量刑判罚到位,破解“黑财”判处难题。要依法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既彻查“黑财”,又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

——要完善协作办案、案件提前介入等机制,强化办案单位协作配合,努力在侦查阶段就做到证据确实、充分。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办案人员,组建起诉、审判专业团队,加强业务培训,及时编发一批典型案例,发挥扫黑除恶专家库作用,为办理案件提供专业支撑。

办案质效,是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今年上半年,“两高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案件4个指导意见,对统一法律适用、依法精准打击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透露,下一步,将针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新问题,抓紧出台打击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网络涉黑涉恶犯罪等指导意见,完善法律政策指导机制。

“建”字上求实效,促长效常治 

扫黑除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是具有政治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的重大工程。

在这场为期三年的人民战争中,此时的专项斗争正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

谋长久之策,须行固本之举。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治理。

“要在‘建’字上求实效,研究探索长效机制建设,推进综合治理,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推进自身建设,真正做到‘打’‘建’并举,为深挖整治拓宽领域、为长效常治打牢基础。”

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明确,要完善落实政法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要建立办案机关不同环节发现涉及行业监管和治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反馈机制,强化监察、司法、检察建议和公安提示函的跟踪问效,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要深入梳理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从法律、政策、制度、机制层面研究解决的办法,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

强基层、打基础,是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会议提出,要研究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作用,研究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

在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力度的同时,会议对政法干警自身建设也提出了要求。强调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建立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司法腐败;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完善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保护、受到侵害救济保障和不实举报澄清等机制,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