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智慧法院向全面智能化转型升级
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召开
10月28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六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出席并讲话。
据了解,2018年以来,天津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最高法院关于智慧法院建设的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执行信息化、电子卷宗、电子诉讼、数据共享等重点工作,集约化基础设施和平台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智能化应用覆盖面不断扩展,执行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得到加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全面推开,电子诉讼服务和司法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司法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持续加强,全市法院一体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了行政审判和执行管理信息化的“天津经验”。最高法院2018年度全国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反馈显示,天津法院规划引领能力、基础支撑能力和网络化应用成效三项综合性指标位居前列,特别是移动办公办案、数字审委会、电子签章率、文书辅助、四级网站使用率排名全国第一。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六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以提升智能化建设、实现智能化辅助全覆盖为重点,大力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实现决策更科学、办案更高效、服务更周到、管理更精准,推动智慧法院向全面智能化转型升级。要统筹全市法院信息化顶层设计,促进天津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要集中力量,按照时间节点,全力完成最高法院任务部署;要汇集众智,持续深入推进天津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不断创新天津特色品牌;要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安全防御能力建设,为智慧法院建设、运转提供先进的保障支持;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为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不断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
会议传达了全国法院第六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天津高院行政庭、一中院、河西法院分别介绍了参与信息化开发建设和试点应用的经验体会。
天津高院行政庭
一、强化责任担当 积极主动参与
智慧法院建设要解决痛点问题,审判部门要主动参与,改变完全由技术部门主导开发的模式。例如:为有效减轻审判一线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负担,首先对一人进行量身打造,再针对其他审判领域进行个性化设计,成功开发出全国领先的为审判人员服务的文书打印自助一体机,真正满足了审判人员的需求。
二、树立全局观念 强化上下联动
智慧法院建设一定要有全市甚至全国法院一判棋的思想,只有让基层法院率先实现文书内容自动生成,一键打印,才能在二审、申请再审等环节,让这些数据继续跑到底。本着这种一盘棋的思想,行政审判各类法律文书率先实现三级法院均能自动填写,一键生成,并复制推广到其他审判领域,丰富了自助一体机的文书种类。
三、敢于攻坚克难 不断创新引领
智慧法院建设要具备创新思维,要有敢为人先的气魄。高院行政庭从审判实际需求出发,主动申请作为试点单位,在语音识别、行政裁判文书解构、行政审判大数据等方面均进行了前瞻性的尝试。同时率先与技术部门配合,将全部已结的行政案件裁判文书解构为首部、诉讼记录、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案件事实、本院认为、裁判主文等部分,进而实现对裁判文书的深度利用。
四、提高应用水平 注重深度融合
在信息化应用中,审判和技术的深度融合也是“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三年多的试点工作中,市高院行政庭和院行装处和信息化办公室始终保持着密切的配合。不断对软件进行修正,互联网环境下的竞争,“小步快跑、迭代升级”是产品立足的根本。
一中院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依靠院党组的坚强领导
一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召开党组会审议工作计划,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狠抓技术、经费、设备三大保障,积极引进外包机制、专家和监理机制等社会化服务;院党组成员带头加强信息化学习和应用,自觉运用网上办公办案系统处理日常工作,成为信息化建设的直接领导者、积极推动者和模范实践者,带动形成全院齐抓共建的良好格局。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遵循市高院的统一规划
严格按照市高院顶层设计,落实全市法院一盘棋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我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及方案;在建设过程中,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大力推动特色化建设,并积极争取高院支持,努力破解工作难点;在推动应用上,按照最高法院、市高院的统一部署,推动信息化系统的先行先试,高质量开展成效监督,确保应用环境和数据质量真实可靠。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全员参与
牢固树立“科技强院”理念,通过宣传引导不断强化干警信息化应用观念,解决“不想用”的问题;通过教育培训使干警熟练掌握科技法庭、办公办案系统、自助终端等设备的使用技能,解决“不会用”的问题;通过干警实际应用切实发现问题、提出改进需求、以用促改、促进系统升级,解决“不好用”的问题,从而形成全员支持信息化建设、全员参与信息化应用、全员共享信息化成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系统安全性
把系统安全性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在机房建设、数据处理、系统运行、安全管理、物理环境等方面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管理,确保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严格落实法院内网应用规程,确保内外网隔离到位;加大投入,确保数据库及时备份和杀毒软件病毒库的及时更新;严格执行网站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存储介质的使用,确保数据安全。
河西法院
一、健全制度、完善设备、提高意识,确保网络安全
将确保网络安全作为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基础,制定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建立了网络安全岗位职责,优先保证网络安全资金投入,按照高院统一要求,配备防火墙、堡垒机、流量分析、终端管控、数据备份等安全设备。持续开展网络安全和保密制度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防范网络风险意识,自觉执行保密制度的义务。
二、全力推进系统应用,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效能,服务审判工作,服务人民群众
一是注重应用,以法综系统、执行管理系统、司法公开系统为应用重点,每月从系统中提取数据4500多条,形成每月的案件质效报告,提高重点系统的应用率。二是注重创新,以信息化手段,改变传统工作模式,针对痛点工作,进行科学整合和流程再造,减少重复劳动、服务审判一线。三是善于思考,在应用中不断发现问题,提出需求,为高院技术部门优化系统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积极争取、全力配合高院信息化应用试点工作,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贡献力量
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意识,克服案件多、人员少的困难,全力落实。院领导亲自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试用工作小组,提供全部资源,打通内部节点,认真组织落实;同时及时反馈数据,积极总结经验,提出优化完善建议,主动承担试点任务,较好地完成试点工作。
来源:天津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