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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一案例被评为天津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6-04 20:50: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高院筛选了第四批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予以发布,红桥法院执行局执结的天津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入选。该案例的入选,体现了红桥法院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作为和责任担当,持续深入做好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并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效应,积极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天津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天津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公司)系本市一家民营企业,其与天津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于2016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通信公司为工程接入光纤。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科技公司对工程款及利息合计100万余元一直未予给付。因就工程款给付事项协商不成,通信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科技公司支付拖欠款项。经审理,法院作出(2019)津01民终6857号民事判决,支持了通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科技公司未能主动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通信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该执行案件于2020年1月在法院立案,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时期。执行法官经与申请执行人通信公司沟通后了解到,被拖欠的工程款对该企业至关重要,如若执行不到位可能引发其企业资金链断裂、员工工资发放困难、面临破产等严重后果。执行法官反复约谈被执行人科技公司,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动履行。科技公司称无法一次性给付全部所欠工程款,提出每月支付10万元、分期10个月履行的执行和解方案。由于该笔工程款已被拖欠三年之久且疫情期间通信公司急需资金周转,故申请执行人拒绝该执行和解方案,并要求法院立即强制执行。考虑到本案发生在疫情特殊时期,如若迟延执行会对申请执行人企业生存造成重大影响,执行法官立即冻结了被执行人12个银行账户,以便随时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防止其隐匿财产,同时,随时关注该账户动态,一经发现有财产便及时扣划。2020年3月30日,法院第一次扣划80余万元,为申请执行人解了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后又经两次扣划,成功追回全部工程欠款及利息,该案在疫情期间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及时执行,保障胜诉民营企业免受疫情影响,顺利复工复产的典型案例。本案的特殊性在于执行期间正值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较为严重时期,因疫情导致申请执行企业经营停滞,企业急需资金周转,该笔胜诉执行款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针对上述情况,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助推执行,基于疫情防控需要,法官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优先采取网络查控、网络收发案款等在线执行措施,通过“云执行”的方式有效防止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二是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本案被执行人系天津某大规模科技公司,实力雄厚,具有履行能力且具备强制执行条件,为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利,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前期多方统筹、反复协调,在和解不成时加大执行力度,冻结被执行人企业的银行账户,通过多次扣划账户资金使案款执结到位,申请执行人通信公司得以顺利复工复产。本案执行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社会职能,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因案施策,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民营企业资金周转的影响,为提高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作者:刘畅


 

 

责任编辑: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