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城利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红桥分公司:本院对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津红]劳监罚字[2020]第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06行审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执行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津红]劳监罚字[2020]第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加处罚款5000元的申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环城利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红桥分公司:本院对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津红]劳监罚字[2020]第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06行审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执行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津红]劳监罚字[2020]第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加处罚款5000元的申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