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的租户:“你家阳台漏水了,我家的天花板在滴水,墙面都是水渍,你说怎么办吧!”
楼上邻居:“不会吧?我是正常使用,可能房子本身就有问题,你直接找房东吧。”
郁闷的租户:“我家楼上阳台漏水,已经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了,你们作为房东要先把阳台维修好,否则我就不交房租。”
房东:“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到期该缴纳租金,你凭啥不交?咱们去法院讲讲理!”
出租房屋漏水
房东是否有维修义务?
维修的费用由谁承担?
租户是否可以以此拒交房租?
案情简介
王某承租赵某的房屋,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王某一直按时缴纳租金。2022年7月,王某发现卫生间顶部有大量渗水,墙壁也有发霉的痕迹,于是王某找到楼上住户及房东赵某,要求将漏水处维修好。但赵某以阳台不属于合同约定的维修范围为由拒绝维修,楼上住户也认为阳台漏水并非自己使用不当,不应支付维修费用。三方僵持不下,王某一直未缴纳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的租金,赵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院审理
房屋是否存在漏水?漏水是何种原因引起的?为理清案情、固定事实,法官首先前往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发现漏水是因房屋建筑年代较早,未加装防水层所致,并非楼上住户使用不当。那么,阳台维修是否属于原告赵某的义务?漏水情形是否构成被告王某免交或延迟缴纳租金的理由呢?
为了打开原、被告的心结,法官将调解地点定在了社区居委会。调解现场,法官一方面告知原告作为出租人应履行对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同时对被告释法明理,即使房屋存在漏水问题,占用房屋不付房租的行为也非合法的维权方式。多次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原告承诺会对案涉房屋进行维修,被告也同意缴纳欠缴的房租,至此,该案成功化解。
法官说法
房屋漏水是容易引发物业纠纷和邻里纠纷的常见问题之一,当发现租赁的房屋漏水时,作为租户,应该怎么办呢?
四步走
1.首先要保护现场,联系物业公司报告情况,采取关停阀门等措施,避免扩大损失。
2.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或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
3.同物业公司一起排查漏水原因,确定责任方。
4.与漏水住户、物业等侵权主体协商修补及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到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情况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
1.找开发商:如因建筑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漏水,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
2.找楼上漏水的业主:如因楼上业主的不当行为造成房屋漏水,给楼下业主造成损失的,侵权方需要承担修复漏水以及赔偿损失的义务。
3.找物业公司:如因公共设施造成漏水,或者物业公司存在疏于管理、没有及时处理事故造成损失扩大等情形,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维修及相关责任。
积极与出租人协商,不应以拒交房租对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租赁合同双方未对修缮义务作出约定,出租人应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如果出租人拒绝维修或者拖延维修的,承租人可先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再向其主张维修费用。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到实际使用的,承租人可以主张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造成其他损失的也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如该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承租人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但是不能据此不缴纳租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五十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