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周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2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审判职能,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7169件,审结16070件,结案率93.6%,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并命名为“为民办实事示范法院”,为全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强化忠诚教育,深入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升干警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党组、党组理论中心组、各支部的必修课,开展专题学习、集中学习等62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持续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从中汲取思想力量、实践力量。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严肃“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肃清流毒影响,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出清向好。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28次,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确保大要案审理、司法改革等重大问题依法稳妥推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配齐配强网评员队伍,完善庭审直播应急预案机制,提升网络舆情处置能力,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健全完善政治素质考察、支部组织力提升等机制,推动党建与审判深度融合,全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在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核中位居第一。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实施生态立区、教育兴区、土地强区发展举措,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10项工作措施,发挥立审执联动机制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和执行涉企业案件6365件,涉企案件执行到位资金3.1亿元,营商环境指标案件平均审执天数减少14天。落实与区工商联多元化解、联合调研等联动机制,院领导带队走访光荣道科技产业园等园区、企业,挂牌成立“杨立明法官工作站”,组织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零距离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为护企安商注入法治力量。“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合同纠纷案”等2起案件入选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新业态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我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十个一”工作举措,强化“3+N”巡回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法院力量下沉力度,9名法官、6个业务庭对口包保全区9个街道,到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35次,选取典型案件到社区开庭16次,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实质化解。比如依托社区法官工作站,协同属地街所彻底解决了某小区内涉及25户居民的长期堆放垃圾影响环境卫生问题,助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院领导接访52人次,常态化开展诉服大厅庭长每日值班。切实做好重大时间节点维稳安保工作,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任务。
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统筹调度全院干警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动员、协助街道社区进行核酸筛查、涉疫风险人员排查、封管控区值守、集中隔离点服务等工作,累计调动干警78批4700余人次,较好完成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司法审判工作,快速搭建12套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展网上开庭、调解1486次,借助智慧法庭开展“云上调解”,远程化解了我区某公司与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确保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三、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依法严厉打击犯罪。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74件,判处被告人457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高标准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审理涉黑恶案件3件21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高效审结养老诈骗案件,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相关案件被评为全市法院打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被今晚报、天津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妥善审结刘家友等职务犯罪案件,彰显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重点,妥善审结各类涉民生纠纷3769件,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有温度、接地气。持续推进少年家事审判改革,探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与区妇联等召开工作联席会,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4个,联合成立我区未成年人探视基地。反映我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法治纪录片《家事如天》在央视播出,引发热烈反响。充分发挥“小案件大效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和裁判文书说理,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保护等典型案例7批41则,通过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
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持续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常态化开展涉黑财、涉民生等执行行动,执结各类案件4775件,执行到位金额4.7亿元。推动建立我区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不断完善网络查控、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妥善执结涉意库产业园腾房、金钢桥下停车场腾空等案件。加强执行权监督制约,落实“一案一账号”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积极采用“放水养鱼”“活封活扣”等方式,尽量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我院执行局被评为“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集体”。
助力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01件。在全市率先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引进66名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专家”,建立信息化多元解纷平台,与区司法局、和苑街道办事处、社保红桥分中心等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目前已诉前化解各类行政案件10件。积极探索“多元解纷+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就一起房屋产权登记纠纷,制发全市首份行政诉前调解书,相关经验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刊发。积极开展行政审判观摩庭、行政执法培训等活动,300余名执法人员、公职律师等参加。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全面梳理2021年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提出推动法治建设意见建议,得到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突出精准实用,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12368诉讼服务热线、鉴定事项集中办理等服务机制的使用率,优化和完善一网通办、一次通办、一站式办理,审查网上立案、跨域立案3165件,办理各类鉴定事项467个,切实解决群众异地立案不便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多元解纷工作实效,大力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调解工作力度,把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成果向基层、网上、重点领域延伸,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解决,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0.24%,更好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四、坚持守正创新,着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推进重要改革试点。按照市高院统一安排,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切实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试点工作,与南开区法院、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2次,受理涉交叉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92件。深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审级诉讼分流、职能分层和资源配置功能,严格落实提级管辖制度要求和工作标准,试点周期内新增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44件,2件案件向一中院报请提级管辖,无发回或改判案件,推动逐步实现“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试点目标。
强化司法权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官在办案中的主导性作用,做到有序有效“放权”,进一步激发审判团队效能,案件平均审执天数缩短至37天。完善司法权监督运行机制,加强审判管理,院庭长带头办理涉信访、新类型等疑难复杂案件4177件,监督“四类案件”278件,做到“放权不放任”。突出合议庭集体把关、专业法官会议辅助办案决策、审委会统一法律适用等作用,发布审委会工作提示等21期,保证审判权规范高效运行。我院“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机制”被确定为全市法院2022年度司法改革示范亮点工作。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推动建立精细化的民事诉讼体系。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院司法改革经验“推进综合配套机制改革增强审判团队改革效能”获评首届“天津法院改革创新奖”。落实司法公开要求,加强普法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74次,开展三八妇女节、国际禁毒日等专题宣传,提升工作实效。我院“新媒体建设赋能法治文化传播矩阵”被评为“天津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五、坚持深化队伍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院党组持续抓好自身建设,带头落实责任、执行制度、增强本领、改进作风,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落实好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9次,学习典型案例通报8次,突出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填报“三个规定”平台11人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全面从严治院治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配合区委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及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对巡查中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推动整改结果长效化。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开展各类督察检查49次,发布督察通报4期,发出督察建议书2份,做到抓出成效、化风成俗。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3名干警作出处理,切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干警交流轮岗15人次,组织红法沙龙、智慧法院等培训8次,不断提升干警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9个集体、24名干警获得区级以上荣誉,10个案例入选天津法院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典型案例,3篇文书在天津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获奖。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3名干部交流提拔为区委有关部门领导,58名干警晋升职务职级,7名同志遴选为员额法官,人才培养初显成效。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回应群众期待、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4名法官接受评议监督,法院工作及法官履职情况得到充分认可。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征求意见、参与评议等6次,办理代表建议1件,将相关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有效举措。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过去的一年,区法院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工作取得诸多新成效、新成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院的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司法实践、推动工作发展还需进一步加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水平还需提升;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上还有差距;三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中层干部队伍和审判团队建设还需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予以改进。
2023年的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突破、新发展,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桥、法治红桥,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发展。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着力加强机关党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高标准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涉诉信访工作,着力化解信访积案、难案,妥善处置涉诉舆情,做好关键节点维稳安保任务。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服务民营企业新举措。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助力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深层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大法院力量下沉力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少年家事审判改革,持续做好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保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民生案件。继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内设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工作质效。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妥善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等试点工作,做好试点经验总结。持续强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努力让改革成果更多惠及群众。
五是从严管党治警。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建章立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从优待警誉警,支持干警依法履职,让干警安心、安业。
各位代表,新使命催人奋进,新作为只争朝夕,区法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服务保障我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而团结奋斗!
红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杨立明法官工作站”:2022年1月,区法院在区工商联挂牌成立了“杨立明法官工作站”,积极构建“法院+工商联”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格局,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2.“红桥区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2022年5月,区法院推动建立红桥区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等16家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
3.“一案一账号”:即采取一案一账号的方式,对执行款进行归集管理,案号、款项、被执行人或交款人一一对应,实现环节全程留痕、全程监督。
4.“红桥区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2022年6月,区法院和区司法局牵头成立天津市首家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发挥定分止争、协同统筹、咨询服务和分析研判等职能,切实提升我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水平。
5.“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试点”:根据市高院相关工作安排,自2022年7月1日起,区法院与南开区人民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试点工作,原由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南开法院管辖,原由南开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区法院管辖。
6.“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为进一步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安排,天津法院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开展为期二年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其中明确了基层法院的职能定位为“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性化解纠纷”。
7.“3+N”巡回司法服务体系:即巡回审判、巡回法庭、法官工作站同步推进,与街道、社区、行业等主体深化多种形式的联动共建,将司法力量下沉至基层一线。
8.“四类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9.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0.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