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妇联组织基础,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17日下午,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妇女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妇联执委会,成立了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妇女联合会。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宏出席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付珺主持会议,全体女干警参加会议。
大会宣读了《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妇女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妇女第一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 7名同志为院第一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随后,召开第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妇联主席、副主席。
周宏同志代表院党组向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一是坚定不移跟党走。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牢把握妇女事业的政治属性和妇联组织的政治定位,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全体妇女干警要持续发扬家国情怀,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把个人追求融入到法院发展工作大局中来,积极投身岗位工作,实现自身价值。
二是持续优化妇女服务。妇联组织必须把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干警作为生命线,把全心全意为妇女服务作为妇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心尽力为妇女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维护好妇女干警合法权益,积极为妇女发挥聪明才智、成就事业搭建平台,为妇女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创造条件。立足审判职能,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持续有效助推保护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妇联组织要始终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着力打造基础牢固、覆盖广泛、充满活力、服务高效的妇女群众组织,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我院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妇女干警信赖热爱的“温暖之家”。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妇联将以本次会议为起点,对照新时代新要求,切实把妇女干警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在推进法院高质量发展中谱写新篇章,绽放“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