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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第三十六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4-05-13 10:04:52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调动干警参与调研案例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司法实务与调研案例工作的深度融合,力争在全国法院第三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上取得成绩,5月8日下午,红桥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第三十六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动员会。会议由审管办主任蔡江主持,副院长李波出席会议并讲话,调研案例写作骨干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波副院长对过去的一年在学术调研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肯定了干警积极将审判一线的工作成效转化为理论研究成果的创作热情和取得的优异成绩,并就今年学术研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到调研案例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调研工作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密不可分,是日常工作的升华,是更高层次的审判,要深刻领会调研案例工作对于服务工作大局的重要意义,青年干警作为法院工作的新生中坚力量,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与积极性,深刻领会学术讨论工作重大意义,抓住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这一重要载体,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高标准高质量写好学术论文。


二是要注重学习,切实提升调研案例撰写能力。要善于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聚焦解决新问题,认真把握司法工作规律,把司法实践中热点、难点、有争议的问题作为写作选题,通过学术调研积极寻求破题之策,不断提高全院调研工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组织保障,定期进行考核通报。审管办要压紧压实调研案例的工作责任,全程跟进抓紧抓实开题动员、辅导培训、报送推荐等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督促提醒,使干警时刻保持紧迫感和积极性,定期召开调研案例工作推进会,明确案例分析写作的时间节点、数量要求,定期通报各业务庭开展情况、亮点举措,表扬优秀,鞭策落后。各庭室要积极配合支持,营造有利于写作的环境氛围,力争调研案例工作实现新突破。


下一步,红桥法院将继续多举措加强学术研讨工作,广泛发掘培养优秀调研人才,发挥好传帮带作用,互相启发、交流互促,集思广益,营造浓厚的学术调研氛围。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