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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离婚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法官另辟蹊径调解结三案!
  发布时间:2024-05-14 09:44: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红桥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一并联动化解了关联的离婚纠纷案件和借款纠纷案件,真正做到了源头化解、案结事了。

恩怨情仇意难平

2020年4月,李成林与张虹结婚。

2021年9月,李志与董玲(李成林父母)夫妇二人卖掉自有房屋将售房款90余万元全部转给张虹,后李成林母亲董玲去世。

2022年4月,李志起诉李成林、张虹要求返还上述90余万元,张虹辩称钱款是父母赠予的,用于购买房子,李志则主张是借款,后经生效判决张虹、李成林返还全款款项。但被告并未履行生效判决,李志申请强制执行。(至2024年1月总计给付20余万元)

2023年6月,张虹起诉离婚,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2023年7月,张虹起诉李成林要求给付子女抚养费,判决李志给付子女抚养费1万余元。

2024年1月,张虹以不当得利提起诉讼,主张90余万元属于已故母亲董玲的遗产,李成林应继承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李志返还20余万元。

2024年4月,张虹再次起诉离婚,要求解除婚姻,被告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灵活调解止分争

承办法官杨雪拿到案件后,意识到这个名义上不当得利的案件,本质上还是家事纠纷,如果只是依法判决可能无法真正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因此,对于该案件的处理,易缓不易急,于是进一步确定了诉源解纷、争取调解的处理方案,力求彻底解决双方长久以来的矛盾。

为此,承办法官首先调阅了此前诉讼的全部卷宗,详细查看了庭审笔录,了解到纠纷成因,多次与原被告各方进行沟通,倾听各方意见,了解各方心理,将“如我在诉”的理念充分融入到案件审理中,从双方都有告别过去,开启新生活的愿景中寻找到调解契机,最终促成双方调解。至此,李成林与张虹的婚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债务问题一并得以解决。

案结事了化心结

“感谢法官,终于把我们的事儿都解决了。”简单的一个案件,看到的是人生的一场修炼。一声感谢的背后有多少叹息和释然,或许只有当事人自己明白。在这场调解中,他们终于结束了漫长的诉讼纠缠,从此向崭新的生活张开怀抱。

“案结不是目的,事了人和才是最终追求”。红桥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不断创新调解方法,灵活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解法结,化心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