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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眼红法丨移动电源变“炸弹”!您身边的充电设备安全吗?
  发布时间:2024-05-30 10:20:00 打印 字号: | |

案情介绍

原告石某、耿某在被告甲公司经营的天猫店铺购买了一款户外移动电源。2022年9月6日晚,该移动电源在石某客厅充电过程中爆炸起火,导致石某、耿某烧伤并进入医院ICU病房进行抢救治疗。相关机构认定起火原因为多功能移动户外电源在充电过程中因故障发生爆炸并引燃周边可燃物。事后,被告甲公司承认原告所购买的多功能户外移动电源系其公司销售。实际销售人秦某亦承认对被告乙公司生产的涉案产品容量参数表进行修改后销售给了原告。石某、耿某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用等相关损失。


审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本案依法认定生产者生产不合格产品,并通过销售者出售给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判令生产者、销售者连带赔偿消费者损失,最终法院判决甲公司、乙公司、秦某连带赔偿二原告医疗费用。

法官提醒

移动电源设备已成为方便消费者出行的必备设备之一,消费者在享受移动电源设备提供便捷的同时,一些不合格设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日益突出。通过本案也提醒消费者,购买移动电源设备时,务必要确认型号、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在使用移动电源设备过程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