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法官,谢谢您,这些法律适用问题我都知道了,我要撤诉。
日前,红桥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成功化解一起行政案件。原告向某行政机关投诉一家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违反相关检测规程,某行政机关认为其要求并不在受理范围内,遂未受理。原告不服向红桥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首先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索,并对相关行业管理条例进行认真分析,明确了原告与某行政机关仅是因法律适用问题产生纠纷,承办人遂将案件引入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流程中,双方在调解桌前,展示法律条文、搜索典型案例,承办法官对双方就法律条文的理解与应用进行全面的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就法律适用问题达成一致,原告当场撤回起诉。
下一步,红桥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握行政审判政治属性,做实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架起官民沟通桥梁,将多元解纷贯穿行政审判工作始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