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化消费潜能
各大电商平台出现售后服务规则
将“仅退款”作为“标配”,
然而,这一服务
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商家维权纠纷。。。
基本案情
王某通过某网络平台向刘某某经营的店铺购买了男式卫衣一灰一白共两件,实付款项共计30.6元。王某签收货物后,因灰色卫衣有质量瑕疵,且该卫衣上贴有指向瑕疵的标签,故认为该卫衣为二次销售的次品,于是签收货物后向该网络平台反应售后问题,并向平台提交了有瑕疵的卫衣照片。王某在与该网络平台沟通过程中,拒绝了该平台提出的赔偿10元的建议,要求赔偿20元,该平台同意并退款给王某20元,王某未退还瑕疵货品。刘某某认为王某的仅退款行为造成其资产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王某赔偿损失相关。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刘某某系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刘某某所售卫衣存在质量问题,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有质量问题的卫衣仅为一件,刘某某诉请的赔偿数额不宜超过总货款的一半,故本院酌定在不退货的前提下的赔偿数额以10元为宜,王某所得超过此数额的应予退还。
近年来,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网络平台纷纷推出“仅退款”服务。“仅退款”意味着消费者在平台上买到“严重劣质、货不对板”商品,或者遭遇卖家在未经买家允许的情况下延迟发货、强制发货等情形,平台通过多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后,会支持消费者快速退货退款或仅退款不退货。但“仅退款”不是让消费者找漏洞、钻空子、“薅羊毛”,而是为了让消费者维权更加轻松。本案中,王某收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应当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支持了商家的部分请求,维护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引导了消费者诚信交易。良好的交易秩序不仅需要商家的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也需要消费者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做到权利义务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