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副校长制度落到实处,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红桥法院的“法治副校长”们先后走进天津市第三中学、上海道小学红桥学校和第五中学等辖区中小学,为在校师生送上了一堂精彩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金秋送爽,安静的校园再次热闹起来。红桥法院民四庭成永哲法官走进天津市第三中学,与学校领导、教师代表一起召开法治教育座谈会。双方围绕校园欺凌、法治教育、青少年心理健康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下课铃响,但五分钟的动漫视频又吸引了上海道小学红桥学校师生们的注意力。张楠法官借助课间十分钟,以短视频的方式,向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远离和预防校园欺凌”,将法律知识和校园场景充分融合,提醒同学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知识问答环节,同学们与张楠法官积极互动、踊跃发言,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课堂气氛活跃。
扬帆起航,红桥法院向日葵护“未”队再出发。熊剑法官以一起校园健康权纠纷典型案例引入,在天津市第五中学大礼堂,为全体高一新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公开课。熊剑法官围绕“正确处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构建文明有序的和谐校园”为主题,积极引导处于“拔苗育穗期”的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下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不仅是一堂普法宣传课,更是一堂警示教育课,将以案为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园规章制度,做一名新时代的守法青年。
步履不停,“未”爱前行。下一步,红桥法院将不断深化校园法治宣传工作,以法治副校长工作为主阵地,系统地、长期地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帮助广大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创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贡献红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