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红桥法院民二庭闫晋宇法官走进群众家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来双方当事人是多年好友,被告因做生意和看病向原告借款50万元,但还款日期已到,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辞,至今仍未还款。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李某因疾病导致身体致残,行动不便,到庭参加庭审比较困难。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带领团队来到被告家里“上门”开庭。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询问和说理,被告表示愿意分期偿还欠款,双方就本案矛盾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近年来,红桥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通过开通绿色通道、上门立案、调解、开庭等方式,做实做细特殊群体诉讼服务,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下一步,红桥法院将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方式,努力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