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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24-10-01 13:07:0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9月27日,红桥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宏、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亚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元国,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爽,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付珺参加会议。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元国同志宣读了人民陪审员任命决定,与会领导向8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亚强同志带领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进行了庄严的集体宣誓。

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宏对新任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就做好下一步陪审工作提出五点希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记职责使命。要切实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时刻牢记誓词内容,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法治红桥、平安红桥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持续精进业务,提高履职能力。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尽快熟悉诉讼程序和相关法律,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法官一道共同把好案件审理关。三是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工作成效。要利用自己的经验和技巧,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助力法院提升审判质效,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注重统筹兼顾,履行参审义务。要摒弃“把陪审工作当‘负担’”等模糊认识,自觉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认真履行参审义务。五是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形象。要树牢法纪意识,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常敲廉政警钟,培养自己过硬的职业操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审判职责,注重司法礼仪,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宣誓仪式后,审管办、督察室及人民陪审员代表分别从陪审工作规定、纪律要求、履职经验等方面为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