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桥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孟燕接受天津交通广播《警法故事会》栏目采访,讲述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采购员接到了连锁餐饮店的大订单,既见到了店长,又要了营业执照、签了合同,可最终还是被骗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现在我们请本市红桥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孟燕给大家介绍这起他们审理的诈骗案。
孟燕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孟燕,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案件是一起合同诈骗案。
2022年11月份,被告人孙某通过之前在红桥某餐饮店做厨师长的朋友,要了被害单位天津某公司业务员吴某的联系方式,被告人孙某与吴某打电话,谎称自己是天津某连锁餐饮店的店长,说自己叫薛某,需要对方提供粮油供应的业务,并且还约定第二天见面详谈,到他工作的连锁餐饮店里。
到店以后,吴某发现店里的其他的工作人员都跟所谓的薛某打招呼,看起来很熟。而且薛某还跟他说,他是这家店的股东,他的爱人张某是红桥区某餐饮店的店长,也可以从他手中进货,吴某就觉得这个生意不错。过了两天以后,真的有一个自称红桥餐饮店的店长张某添加了他的微信,让他向店里供货。
——可能您想到了,这个加吴某微信的所谓的张某,肯定就是那个骗子。不过,这个吴某也是老采购员了,并不会轻易相信加他微信的陌生人,也向扮演张某的孙某提了一些要求。那这个孙某又是怎么应对的呢?
孟燕
吴某其实还是比较谨慎的,问对方要了营业执照的照片,而且还要求签订供货合同。在签合同的时候,被告人孙某也就是称自己是薛某,他为了让被害人相信他,就委托了店里厨师长的朋友王某帮忙签合同,王某其实一开始并不愿意帮忙,但是被告人多次劝说,就跟对方签一个月的合同,而且也肯定会给他结账。
王某因为孙某反复劝说,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就帮助孙某签了合同。而且签合同的时候,被告人还给他朋友一个印章。这吴某看店里的厨师长跟他签了合同,而且也有章,就相信了。对于吴某来说,有营业执照,也签合同了,而且也盖章了,他相信了所谓的薛某,并且之后就按照他的要求向店里去供应这些粮油。
每次供应粮油的时候,他都是在商场的地下停车场,有一个所谓的固定员工与他接收货物。不仅如此,在接下来的时候,这个薛某还说,其他的连锁餐饮店供货商没有办法正常送货啦,或者说另外店里的店长回老家,他替别人打理,通过种种的理由要求吴某多次向他供货。吴某比较谨慎的,但这两家店都签了合同,这一切都看起来很正常。
——这看起来的正常,实际上都是孙某精心设置的骗局。那么这个吴某是怎么发现自己被骗的?那家餐厅里的员工为什么会主动跟孙某冒充的薛某打招呼?那个在地下车库里收货的员工又是谁?咱们接着往下听。
孟燕
到了第2个月合同约定结款日的时候,薛某就以各种理由拖欠货款,一会儿说自己生意不好,一会说自己的钱是在股市里被套住了,一会又说他家里人患病,总之就是各种理由拖欠货款。
吴某这个时候其实是感觉到有一些不对了,因为他之前跟这家连锁餐饮店是有过合作的,之前没有这种拖欠货款的情况,于是他向连锁店的其他人打听了一下。这个人就是从自己的微信里搜索了所谓薛某的微信号,发现薛某其实是叫孙某。孙某之前给他们这家连锁餐饮店供鲜肉的,吴某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然后选择报警。
报警之后发现薛某的身份是假的,其实薛某是孙某伪造的一个身份,而且之前跟他签合同的张某也是假的,其实是孙某用自己的另外一个微信跟他联系,签订合同的章也是被告人孙某之前找人刻的假公章!每次送货的时候去接货的员工也并非是员工,而是之前跟被告人有过很多次合作的货拉拉的司机!
之前这些货都去哪了?其实这些货物除了最开始的时候有几次,是厨师长王某的店铺要货,都已结账,剩下全部货物都被他转卖了,由货拉拉司机卖到了某个区菜市场的粮油店,以低价变卖。之所以一开始,吴某发现在餐饮店里其他员工跟被告人很熟的样子,是因为孙某是给餐饮店供货鲜肉的,有过多次合作,他们都很熟,所以孙某当天说我来你们店里谈个生意,当时也不是饭点,他们就同意了,这也是让吴某陷入错误认识被骗的一个环境原因。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从2022年的11月一直到2023年的4月这段期间,吴某向孙某提供了大概价值有59万多元的货物,随后孙某将上述货物低价变卖,获利40万元,所得的赃款都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消费了。——那孙某为什么要进行这种诈骗呢?最终法院对这个案子审理的结果是什么呢?
孟燕
孙某之前是个体经营,向各个餐饮店去供鲜肉,生意做得不错,但是他之后逐渐沉迷于网络赌博,把自己之前的存款都输光了,房子也抵押了,还欠很多债。在这种情况下,孙某就想到他之前跟连锁店供货的时候,可以每天送货,每月结账,就打了一个时间差,去通过这种方式来骗取他人财物。
被告人孙某到案之后认罪、悔罪,也能够如实供述全部的犯罪行为。法庭经过审理认定,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冒用他人名义签合同,骗取对方财物,数额是属于巨大的,其行为是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最终是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且还需要退赔被害单位的财产损失。